【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事宜通知260】 人民币利率互换

60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心支行、副省级城市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全国银行业拆借心、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丰富全国银行债券市场投者(以下简称市场投者)风险管理工具规和引导人民币利率交易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现就开展人民币利率交易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通知所称人民币利率交易(以下简称换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定期限根据约定数量人民币金交换现金流行其方现金流根据浮动利率计算另方现金流根据固定利率计算。

二、市场投者相关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开办衍生产品交易商业银行可根据监督管理机构授予权限与其存贷款客户及其他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交易商业银行进行利率交易或其存贷款客户提供利率交易;其他市场投者只能与其具有存贷款业关系且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交易商业银行进行以套期保值目换交易

三、换交易参考利率应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业拆借心(以下简称业心)发布全国银行债券市场具有基准性质市场利率和国人民银行公布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等。

四、市场投者进行交易应树立风险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和部控制制切实防换交易可能带风险。

市场投者开展换交易业前应将其换交易风险管理制和部控制制报送相关监督管理机构送业心。

五、换交易可以通业心交易系统进行也可以由交易双方通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进行

六、市场投者进行交易应逐笔订立面形式交易合对换交易交易要素做出约定

交易双方认有必要可另外订立协议对双方权利义、违约情形及违约处理等做出明确约定该协议与交易合起构成换交易完整合。

七、市场投者进行交易可按对手信用状况协商设立保证金或保证券。

保证金(券)提交、保管和处置方式等比照债券远期交易方式进行

八、换交易达成交易双方应严格履行交易约定义。

九、从事换交易市场投者应每旬3工作日将旬换交易情况报业心备案(通业心交易系统达成交易除外)。

业心应按照国人民银行规定和授权及向市场披露换交易有关信息。

十、换交易发生违约违约事实或违约责任存争议交易双方可以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接到仲裁或诉讼终结次工作日00前将终结送达业心业心应接到终结当日将其予以公告。

十、业心责换交易日常监控工作发现异常交易情况应及向国人民银行报告,并应每月0工作日将月换交易情况以面形式向国人民银行报告。

十二、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加强与业心沟通对辖区市场投者交易进行日常监督和检。

十三、通知发布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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