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外聘律师的作用,湖北省十堰市分行出台并实行 “三项制度”,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法律服务需求预报制。
汇总各支行、各部室审查申请表,统一安排服务事项。
二是法律服务事项送审制。
在需要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时,各支行、各部室填制法律审查申请表,附上送审资料及相关背景资料,由市分行法律事务承办部门转交法律顾问处理。
三是实行法律服务结果评价反馈制。
对外聘法律顾问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