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法及其刑法的任务

摘 要:在我国97年刑法中,刑法任务在立法上有三方面比较显著的特点,但是在这其中存在着不足,目前确立的刑法任务应该树立预防犯罪的观念、明确用非刑罚方法和犯罪作斗争的思想、体现出个体权利本位的意识,在立法中需要做出对刑法任务的规定,还要不断的完善立法的内容。

关键词:刑法任务;非刑罚手段;个人法益  我国立法机关在制定第一部刑法时便明确规定了刑法任务,体现出刑法的阶级本质。

基于法的适时性的需要和社会情势变迁,现行刑法第2条对我国刑法任务做出了修正。

然而,刑法学界对我国刑法任务存在分歧,刑法第2条本身亦有不足之处。

因此,本文拟对我国刑法任务的立法及学术争议予以探讨,以期对刑法任务的完善有所裨益。

一、我国刑法刑法任务的规定  刑法的阶级本质决定了刑法任务,作为社会主义类型的刑法我国刑法第2条对刑法任务作了规定,其内容包含五个方面:①惩罚犯罪;②保卫国家安全和政权;③保护国有财产和集体所有财产;④保护公民所有财产和权利;⑤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①  分析刑法第2条的表述可以看出,我国刑法任务具有以下特征:首先,明确了刑罚手段在处理犯罪时的主要作用。

刑法是以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为内容的法律,是保障其他部门法实施的最后一道防线。

从用刑罚犯罪作斗争一句可以看出,刑罚手段我国刑法打击犯罪的主要手段,除刑罚之外的其他方法的适用范围极其有限。

其次,体现了国家法益、社会法益优先于个人法益的理念。

刑法第2条中,国家安全、政权、国有财产和集体所有财产被置于公民财产和公民权利之前,刑法的终极任务被归纳为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除此之外,在刑法分则部分,前两章便是对危害国家安全及公共安全犯罪的规定。

这样一种设置反映出立法者在确立刑法任务时贯彻了国家本位优先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类型刑法的显著特征。

最后,强调了刑法保护内容的广泛性。

部门法通常只调整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因此其保护的内容具有特定性。

依照刑法第2条的规定,我国刑法保护的内容包括国家法益、社会法益和个人法益三个层面,涉及政治、经济、人身、财产等多方面的社会关系。

这是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区别,也是其作为法律体系中最后一道防线的要求。

二、我国刑法学界对刑法任务的不同阐述  关于刑法任务,德国刑法学界主要有法益保护论和规范保护论两种观点

我国学者对于刑法任务也有不同的理解,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持第一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刑法任务等同于刑法目的

我国刑法第2条的规定是对第1条中刑法目的的具体化,因此刑法任务可以归纳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两个层面,两者有机统一,惩罚手段保护目的

第二种观点在第一种观点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正。

持该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完成刑法任务的过程就是实现刑法目的的过程,所以刑法任务就是刑法目的

与前一种观点的不同之处在于学者将我国刑法任务阐述为保护法益,并将我国刑法目的分成了不同的层次,刑法第2条的规定是我国刑法整体性的目的

第三种观点刑法任务刑法目的区分开来,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刑法任务反映了人们工具化的使用刑法的意图,是一种世俗性的目的而非法律本身的目的

探究刑法目的时应当把刑法视为理性的实体,刑法目的应当合乎正义原则及功利的要求。

基于此,学者主张刑法任务惩罚犯罪刑法目的法益保护

以上学者的观点都有合理性。

本文认为,刑法任务刑法目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应当区别看待。

首先,从概念的内涵来看,刑法任务是立法者赋予司法者工具化的适用刑法去完成的事务;刑法目的是立法机关制定刑法时期望实现的价值,是法的理念在部门法中的体现;其次,从两者的关系来看,刑法任务是实现刑法目的手段

综上所述,我国刑法任务惩罚犯罪目的在于保护法益

三、我国刑法任务的不足及完善的建议  与1979年刑法相比,现行刑法确立的刑法任务体现了我国刑法理念的进步,但仍有以下不足之处。

第一,将打击犯罪手段局限于刑罚

作为最严厉的制裁方法,刑罚通过限制、剥夺犯罪人的权益来发挥惩罚、改造、威慑、教育的功能。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针对情节轻微、行为危害不大的个案,以非刑罚的处理方法也能够达到惩罚行为人、预防其再次犯罪目的

改变单一化的刑事制裁模式既符合实践的需要,又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以及我国一贯奉行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2]。

第二,未能突出对个人法益的保障。

我国刑法第2条的表述反映出立法者秉持国家利益优先的理念,这与我国源远流长的家国本位文化有关。

但是,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公民的民主权益意识日益高涨。

维护个人利益构成了现代社会法秩序存在的合理性依据。

因此,在刑法任务中突出国家本位与时代发展的趋势以及我国法治建设的需要不相符合。

针对我国刑法任务的不足,本文尝试提出以下完善的建议:①明确非刑罚手段的作用。

将非刑罚手段纳入我国刑法任务的规定中,能够为司法机关针对案件的危害程度适用刑事制裁提供宏观的指导,有利于实现刑事制裁的针对性,确保罚当其罪。

②彰显个体权利意识。

刑法任务中突出对个人法益的保障,符合从国家刑法向市民刑法转变的需要,有利于在刑法中杜绝权力侵夺权利的现象。

注释:  ①《刑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本文由提供,专业代写法学论文,欢迎光临]  参考文献:  [1]刘远.刑法任务的司法逻辑解读[J].中外法学,2012(4)  [2]王燕飞.论我国刑法任务及其立法完善[J].法学论坛,2008(9)  作者简介:  公雪(1992~),女,山东临沂人,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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