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通告范文【旅游安全通告】
每当节假日外出旅游的人都会特别多,外出旅游是需要多注意安全,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旅游安全通告,供大家参考!
旅游安全通告范文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57号)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保障即将到来的暑期旅游高峰的旅游安全,国家旅游局决定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理念。通过全面深入的旅游安全检查督查,强化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旅游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消除旅游安全隐患,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暑期旅游高峰安全有序。
二、检查内容。
(一)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餐饮场所等游客密集场所的防拥挤踩踏、防坠落、防落水、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情况,以及旅行社安全用车、大型游览游乐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二)旅游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预案的实施情况和安全职责落实等情况;有关旅游企业的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预案制定及演练、员工安全培训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
6月8日至6月底。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主检查、旅游部门检查、旅游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国家旅游局抽查等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地旅游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旅游安全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地旅游部门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精神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查和检查。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迅速开展旅游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二)认真检查,不走过场。各地要在组织旅游企业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进行督促检查;同时要主动会同安监、公安、交通、建设、卫生、工商、文物、宗教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近期,国家旅游局将派出若干工作组赴部分省市进行安全检查督查。
(三)强化整改,注重实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安全不达标的车辆和设施设备,坚决不予使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四)深入部署,全面总结。各地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工作方案,深入部署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旅游安全情况和工作经验,认真分析旅游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危害,进一步提出消除安全隐患的方法措施。并于7月10日前将安全检查总结报告报国家旅游局综合司。
联系人:龙晓华010—65201736 刘冬 010—65201729。
传 真:010—65201704。
邮 箱。
特此通知。
国家旅游局。
年六月八日。
旅游安全通告范文二。
为确保春节期间旅游安全,严防踩踏、火灾、交通等事故发生,确保广大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县政府决定,从2017年1月27日(农历丙申年腊月三十)至2017年2月11日(农历丁酉年正月十五日),对大像山景区实行综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了让广大游客得到更多实惠,决定自正月初一至十五日执行优惠门票,票价5元,正月十六日恢复正常门票。
二、景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景区周边摊点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危化物、可燃物。一经查处,没收并依法处罚。
三、为确保文物古迹和游客安全,除夕19:0023:00封闭景区,谢绝游客上山。
四、除夕18:00至正月初一18:00,对从安家咀头和老师傅沟通往景区的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
五、殿宇内严禁明火取暖、焚化纸裱、点燃蜡烛。
六、景区内一律不准摆摊设点,所有的摊点必须在山下停车场指定的区域统一摆放经营。
特此通告。
甘谷县公安局。
甘谷县安监局。
甘谷县旅游局。
年1月22日。
旅游安全通告范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57号)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保障即将到来的暑期旅游高峰的旅游安全,国家旅游局决定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理念。通过全面深入的旅游安全检查督查,强化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旅游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消除旅游安全隐患,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暑期旅游高峰安全有序。
二、检查内容。
(一)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餐饮场所等游客密集场所的防拥挤踩踏、防坠落、防落水、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情况,以及旅行社安全用车、大型游览游乐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二)旅游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预案的实施情况和安全职责落实等情况;有关旅游企业的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预案制定及演练、员工安全培训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
6月8日至6月底。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主检查、旅游部门检查、旅游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国家旅游局抽查等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地旅游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旅游安全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地旅游部门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精神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查和检查。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迅速开展旅游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二)认真检查,不走过场。各地要在组织旅游企业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进行督促检查;同时要主动会同安监、公安、交通、建设、卫生、工商、文物、宗教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近期,国家旅游局将派出若干工作组赴部分省市进行安全检查督查。
(三)强化整改,注重实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安全不达标的车辆和设施设备,坚决不予使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四)深入部署,全面总结。各地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工作方案,深入部署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旅游安全情况和工作经验,认真分析旅游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危害,进一步提出消除安全隐患的方法措施。并于7月10日前将安全检查总结报告报国家旅游局综合司。
联系人:龙晓华010—65201736 刘冬 010—65201729。
传 真:010—65201704。
邮 箱。
特此通知。
国家旅游局。
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