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能否继承遗产?

问:2001年,5岁的王乐因生父母无力抚养,被王国栋夫妇收养

王国栋夫妇王乐生父母关系较好,当时未办理任何收养手续。

2017年3月,王国栋因车祸意外去世,留有部分遗产

在分割遗产时,王国栋的妻子李慧兰王乐产生纠纷,李慧兰认为王乐作为养女无权继承遗产王乐认为养女与生女一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请问,王乐能否继承王国栋遗产? 毕业论文网   答:首先,我国《继承法》第10?l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养子女与生子女一样享有继承权,有权继承养父母遗产李慧兰认为王乐养女,无权继承遗产的认识是错误的。

其次,我国《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登记之日起成立。

”基于此,有效的收养关系需经民政部门登记确认,登记之日即为收养关系成立之日。

王国栋夫妇收养王乐时未办理登记王国栋夫妇王乐之间的收养关系自始不成立。

因此,王乐并非王国栋夫妇的养子女,不享有继承养父母遗产的权利,即王乐无权继承王国栋遗产

综上,养子女有权继承养父母遗产,但需以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成立为前提。

律师 刘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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