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中怎样对幼儿进行品德教育

摘要:本篇论文重点论述的是人的道德、文明、理想、情操,要从小培养,从小塑造。人的品德不是天生就有的,也不是从他自身中产生和发展的,它是一种长期积累的有关道德行为倾向,而在一种良好的道德行为的形成过程中,家庭道德教育幼儿的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篇论文就从家庭道德教育的作用及方法两方面介绍了在家庭父母如何对幼儿进行道德教育

关键词:家庭教育道德方法。

一、家庭教育对儿童道德品质的作用。

(一)家庭教育对儿童道德认识的作用。

道德认识主要是指对事物的是非,行为的善恶的评价。掌握是非标准,划清善恶界限,才能使孩子知道应该怎样行动,为什么要这样行动,从而自觉地产生相应的道德行为孩子道德认识是从无到有,由浅入深,从简单到复杂,由零碎到系统地发展起来的。在学龄前期,他们在家庭和社会的生活中,逐渐懂得了什么是“乖”,什么是“不乖”,他们从影视剧和画册的形象中慢慢分清了谁是“好人”,谁是“坏蛋”。这种最初的是非善恶观,往往离不开具体的个别的事物和人物。随着年龄的和眼界的开阔,他们才可能渐渐形成一系列的抽象的道德认识,比如无私和自私、诚实和虚伪、文明和野蛮、公正和偏邪、勤劳和懒惰等等。在孩子道德认识形成过程中,家长要抓好“晓之以理”,坚持正面教育

生活中的许多现象,往往涉及到是非善恶的评价问题,而孩子道德评价能力最初是在大人的影响下形成的,开始他们常常只是重复着大人的看法,以后,才慢慢地学会了独立分析。所以,家长对周围现象的评价,应有坚定的原则性和高度的鲜明性,热烈的肯定和赞扬那些属于“是”和“善”的事物,痛切地否定和贬斥那些属于“非”和“恶”的东西,以给孩子打下爱憎分明的烙印。如果家长是非含混,善恶不明,甚至是非混淆,善恶颠倒,就很难帮助孩子形成正确的道德评价。

在周围人要求一致的环境里,孩子道德认识就比较容易形成并趋于稳固。但是,如果在一个家庭中,不同家庭成员对孩子教养的要求、内容、方式和方法产生差异,有时甚至态度相反,那么,要求孩子形成一致的道德认识就很难了。再加上孩子年纪小,不能分辨是非,对不同的教育要求,不知道接受哪个好,往往得不到一贯的正确的教育要求,即使获得了正确的道德认识,也难以巩固。

(二)家庭教育对儿童道德情感培养的作用。

道德情感是指人依照一定的道德认识去评定自己的或别人的行为时,所产生的一种内心情绪体验,是人对事物的爱憎褒贬的态度。孩子道德情感是伴着他们的道德认识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而不是把这种认识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所以,丰富孩子道德情感,是家庭道德品质中不容忽视的一环。

儿童往往以父母和周围成人为榜样,把他们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化成自身的品质,并以此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在孩子道德情感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家长要“动之以情”,把正确的道德认识传授给孩子的同时,还要有意识地发展他们相应的道德情感。首先,家长要以自己的道德情感来打动和感染孩子家长要以身作则,在家庭中形成一个健康的情感气氛,以实现对孩子的熏陶。家长还应恰当地用表扬与批评、奖励与惩罚等手段,使孩子对正确的行为产生愉快、向往、自豪等内心体验,对错误的道德行为产生厌烦、悔恨、羞耻等心理印象。

其次,家长要善于利用具体的道德形象引起情感上的共鸣。许多具体的道德情感,常常使孩子终生难忘,成为他们产生类似的道德行为的强大动力。

(三)家庭教育道德行为的训练。

道德品质如何,不能只听他说得怎样,更主要的是看他的行动。道德行为是指人在一定道德认识道德情感的指导推动下,采取的有目的的行动。孩子道德面貌是以行为举止来反映、来表现的。

孩子道德行为训练的过程中,家长要抓好“练之以行”。首先,家长要对孩子道德行为方式加以恰当的指导。一般来说,道德动机与行为效果是一致的。但儿童由于缺乏社会生活的经验,有时不善于组织自己的行动,也可能“好心办了坏事”。这时,家长如果只是简单地责怪孩子的错处,那就会损伤他的良好愿望。所以,家长应当先“扶”后“放”。其次,家长要对孩子道德行为加以督促和检查,以确保行为的落实。

(四)家庭教育道德意志的培养。

道德意志是指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支配自己的行为并克服各种困难的一种顽强的努力。意志与行为紧密相连,离开具体的行为,表现不出坚强的意志。但意志并不等于行为,它是调节行为的精神力量,使道德行为能够持之以恒,贯彻到底。孩子意志坚强,就能够督促自己,排除困难,坚持自己的信念和诺言。而意志薄弱的孩子,一旦遇到什么困难,就会摇摆不前,半途而废,成为一个“没长性”的人,所以,培养孩子具有坚强的道德意志,是家庭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

孩子道德意志培养的过程中,家长要“持之以恒”。首先,家长要有意识地在实践中培养孩子道德意志,安排一些困难而有智谋的情境,让孩子去闯练,并且及时地勉励和表扬他们排除障碍的斗志。其次,家长要逐渐地使孩子道德行为形成习惯。长期反复地实践某种行为,就会逐渐形成习惯。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标志着孩子已经具备了某些比较稳固的道德品质。

总之,在家庭道德品质的教育过程中,知(道德认识)、情(道德情感)、行(道德行为)、意(道德意志)是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每个方面都不能少,决不能只抓一项而忽视其他。

二、家庭道德教育的方法。

(一)多种开端。

孩子道德品质形成的过程中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实际上是存在着“多种开端”的:有时可以着重于说服,提高孩子道德认识;有时可以从陶冶感情入手,以转变孩子的心理情绪;有时可以从指导行动入手,训练孩子行为习惯;有时可以致力于锻炼意志,增强孩子自我修养的能力。而具体到每一位家长首先抓什么,就要根据自己孩子知、情、行、意的发展以及外界的要求来决定了。一般说来,对于年幼的儿童要少说空洞的大道理,而侧重于行为习惯的培养;随着年龄的增长,家长就需要相应地注意一些道理上的讲解了。如果孩子行为规矩而思想认识不高,家长就应该注重他们的认识水平;如果孩子思想认识清楚而缺乏具体的行动,家长就应该加强培养全心全意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坚强的意志。有的孩子因为种种原因,已经同家长产生了严重的对立情绪,家长用一般的“讲道理”“定规矩”的方法往往不能奏效,这时家长就要适当地“加温”,转变自己对孩子的反感情绪和生硬态度,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情意和家庭的温暖,这才是有效地进行教育的真正开始。

(二)螺旋式上升。

道德品质的教育和知识技能的学习不一样。它是知、情、行、意的形成过程,不像学习知识技能那样有明显的进度表。因此,家长孩子知、情、行、意的培养,应该同时进行,虽然有时在某一阶段需要集中进行某一方面的教育,但这只是突出教育的侧重点,其他方面的教育也要随时地相机而行。而且,这每一方面的教育任务又不可能是“毕其攻于一役”的。有时孩子虽然懂得了道理,但缺乏亲身感受,情感也还没有转进来,行动的决心不大,因此就会出现反复。有时孩子虽然下了决心,但由于意志薄弱,缺乏自我控制和克服困难的毅力,不能持之以恒,也会出现反复,家长必须面对这些“反复”,对孩子进行不间断的教育工作,反复抓,抓“反复”。这应该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需要家长在这每一循环式的“反复”之中,对重复出现的教育内容恰如其分地提出每一步的要求。

(三)榜样示范。

幼儿以形象思维为主,具有很强的模仿能力。革命领袖、英雄模范、各行各业的先进人物以及孩子身边的好人好事,往往会获得孩子的敬仰并引起模仿的自觉性。各种榜样的示范作用,在孩子社会化过程中发挥巨大的力量。家长可以结合他们的事迹,说明他们的崇高理想和优秀品质,加深孩子对他们的理解,激发孩子学习他们的热情,并引导孩子把学榜样同自己日常生活的“小事”结合起来,在行动上加以落实。事实证明,这方面的工作做好了,许多榜样会影响孩子的一生,以致成为鼓励他们前进的“旗帜”。反面的人物,错误的行为,也可以作为“反面教材”,使孩子引为有益的教训。

(四)艺术陶冶。

运用形象化的艺术手段来形成人的道德认识,陶冶情感,培养性格,启发行动,是道德品质教育的一条有效的途径。家长一定要重视艺术陶冶的手段,有时候家长还可同孩子一起进行这些活动,指导他们从中获得教益。家庭的电视屏幕前,应该成为父母帮助孩子接受品德教育、陶冶情操的课堂。

(五)塑造和改造。

孩子不断地“灌输”知识因素,巩固和发扬他们的长处,这属于塑造性的教育家庭道德品质教育,应当以“塑造”为主。他们的世界观尚未定型,所以,家长要抓好孩子的启蒙教育,使他们及早打下良好的品德基础,把“根子”扎正。在加紧“塑造”的同时,也要辅之适当的“改造”。实践证明,只要家长把改造性的教育认真地抓起来了,孩子身上的消极因素是可以逐渐被克服的。

(六)正面教育与积极引导。

坚持正面教育和积极引导的原则,要注意在孩子发生错误的时候,坚持说服教育。有些父母往往认为在孩子犯了错误的时候,斥责一番,甚至打骂一顿,似乎很能见效,其实这完全是错误的。这种不讲道理的办法,孩子虽然一时屈服父母的压力,盲目服从或暂时服从,如说假话、自卑感等。

坚持正面教育和积极引导的原则,还要注意耐心教育,持之以恒。孩子的任何行为的形成,都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不是一下子就能定型的。父母一方面要对孩子坚持德、智、体各方面的正面教育,一方面也要把教育工作看成是塑造人的灵魂的工作,耐心地、坚持不懈地对孩子进行教育工作。

(七)表扬与批评。

表扬与批评是教育孩子的一种重要手段,其目的是使孩子了解自己行为的后果及其评价,做对了还是做错了。因此,奖惩分明,及时表扬与批评,就在孩子的心理上起到了“及时强化”的作用。家长要善于使用表扬与批评,不过应当多使用肯定,因为表扬的效果往往比批评的效果要好。一般来说,女孩子更适合表扬,常受到指责的孩子更需要表扬

表扬为主,并不是不要批评。父母与子女情感较深,子女有了缺点与错误,父母的批评,往往容易接受。对一个积极上进的孩子,更应该有父母的积极批评。表扬的运用也要慎重,当子女有一般性的成绩时,父母可以不动声色,以免使他们养成优越感。这对一个积极上进的孩子来说,不但不会挫伤其积极性而且也体现了一种严格要求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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