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网站管理条例

学生会管理条例 条 据《全国人常委会关维护安全定》、《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络国际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暂行管理办法》、《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络国际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条例。

二条 条列适用XX学学生会工作人员以及各部门通讯员和各学院通讯员

三条 保护措施由XX学学校络信息心责提供安全保护措施。

四条 日常维护由XX学学生会宣传策划部信息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五条 新闻信息收集与发布新闻信息收集与发布由XX学学生会宣传策划部新闻组进行收集与发布管理。

六条 信息由各通讯员进行上传信息组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进行上传

通讯员上传信息信息组容审核人员具有修改和删除权限。

通讯员上传信息审核审核通方可上公布。

七条 学生会信息由络信息信息人员进行信息保存清楚以及备份。

所发布容信息人员进行更新以及备份处理。

八条 良信息报告和协助处制。

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人不得利用《XX学学生会进行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 煽动颠覆国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 (3) 煽动分裂国、破坏国统;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8) 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 (9)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0)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九条 条例由学生会责释发布日起执行。

XX学科技创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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