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架搭拆工程安全技术措施[17646]

井架搭拆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必须有严格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

(2)井架的底座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m,并设置排水暗管进行有组织排水。

(3)高度为10~15m 的井架应设缆风绳一组(4~8 根);每增高之10m 加设一组。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 只以上的钢丝绳夹头紧固。缆风绳必须采用钢丝绳。

(4)井架附墙杆应用钢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吊点必须经过计算。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

(5)井架搭至11m 高度必须设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与地锚或桩头必须牢固连接。地锚安全可靠,埋深不少于1.5m。禁止将缆风绳栓在树木、电杆上。

(6)高度在30m 以上的井架,其缆风绳上的花篮螺丝、必须加以保险装置,穿越临时道路时,要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7)缆风绳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与高压架空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井架的立柱应垂直稳定,其垂直偏差应不超过高度的千分之一,接头应相互错开,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应超过2 个。井架导向滑轮与卷扬机绳筒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15倍,无槽光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20 倍。

(9)井架运输通道宽度不小于1.5m,搁置点必须牢靠,通道两边必须装设防护栏杆,并装有安全门或安全栅栏。

(10)井架吊篮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停层装置,防坠装置、冲顶限位器和安全门,吊篮两侧装有安全挡板,全高设置,防止手推车等物件滑落。吊篮的焊接必须符合规范。

(11)井架底层周围及通道口,必须装设安全防护栅,井架高度超过30m,须搭设双层安全棚,如无法设置隔离棚,则井架四周必须安全网,安全网应三面包满。

(12)井架必须装设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装置、卷扬机应单独接地并装设防雨罩。

(13)卷扬机应采用点动开关。井架吊篮与每层楼面必须有醒目的信号装置或标志。

(14)井架吊篮内严禁乘人。井架进行保养维修工作时,必须停止使用。并架的平撑、斜撑、缆风绳等严禁随意拆除。井架安全装置应由定点厂家制作安装。

(15)拆除井架,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遇设有两层缆风绳井架,应对下层缆风绳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顶层缆风绳

(16)搭拆井架要设警戒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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