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公司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工业公司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l、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我公司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控制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生产过程中,危险程度较大、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的控制管理

2、引用标准与参考文件:

QJ2867—9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3、内容与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送审应依照集团公司、六院规定执行。

3.1.2危险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措施。

3.1.3危险点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及规定。

3.2管理制度

3.2.1危险点应有安全负责人,明确人员分工和岗位安全职责。

3.2.2危险点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标志牌。内容应包括危险点名称、等级、定员定量和安全负责人。

3.2.3危险点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

3.2.4危险点改建扩建时,必须做到“三同时”。

3.3作业人员

3.3.l危险点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3.2危险点作业人员的变动,应征求安全主管部门的意见。

3.3.3危险点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体检。

3.4检查

3.4.1各级安全员应对各级危险点进行经常性、全面性的专业检查

3.4.2公司领导对危险点每半年检查一次,所在分公司领导每月检查一次,组长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每天检查一次。

3.4.3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

3.5日常管理

3.5.1危险点应实行分级管理。本公司无I级危险点,II级危险点由总公司、分公司重点控制,Ⅲ级危险点由所在分公司重点控制

3.5.2危险点应建立事故档案,对重大未遂事故事故进行记录、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3.5.3危险点的防护设施、设备等应完好齐备。

3.5.4危险点应配有效适用的消防器材。

3.6信息反馈。

3.6.1危险点发现重大未遂事故或有重大隐患,应及时报上级主管安全领导。

3.6.2各级安全主管领导应及时分析反馈的隐患和问题,做出整改措施或解决办法。

注:我公司有两个Ⅱ级危险点:功能助剂合成车间、铝粉筛分组批工房;一个Ⅲ级危险点:熔铝工房

附录A:危险点控制管理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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