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乡村干部效能问责跟踪考核办法

乡镇乡村干部效能问责跟踪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办事效率,确保乡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对乡全体乡村干部实行效能跟踪问效,尤其对年度考核不称职人员进行重点跟踪问效。一、跟踪问效对象: 1.年度考核不称职人员; 2.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员; 3.有效期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诫勉谈话人员;二、跟踪问效时限: 1.对年度考核不称职人员原则上跟踪问效一年,直至考核称职为止; 2.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员随时跟踪,直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改正为止; 3.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干部在有效的处分期内实行跟踪问效; 4.对确定为诫勉谈话人员,在半年内跟踪问效,半年内仍未改正的采取组织处理三、跟踪问效的内容: 1.年度内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2.值班情况; 3.参加会议情况(会议纪律) 4.出勤情况; 5.团结情况; 6.作风建设情况;(工作日期间午间饮酒)四、跟踪问效措施: 1.开展组织监督。乡成立督察组,定期不定期开展对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督察,突出对乡党委、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督察; 2.实行明察暗访。对乡机关、站所办、村的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履职尽责情况、服务水平情况、办事效率情况、工作纪律情况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 3.推行有奖举报。鼓励社会各界和群众对乡机关、站所办、村效能建设进行监督,举报效能方面的问题,对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物质奖励; 4.实施媒体曝光。利用《XX信息》和乡政府网站,深入曝光效能建设典型案件,既进行正面宣传,又进行反面曝光; 5.进行民主评议。采取问卷调查、集中测评、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机关、站所办、村工作人员工作效能开展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6.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按照《舒城县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给予惩处,公开通报,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从严追责。五、本办法由乡纪委负责解释。六、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执行。

中共XX乡委 201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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