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意见通知答复的修改方式】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范文
针对审见指出缺陷;虽针对审见但消除了原申请件存缺陷且具有授权前景视针对审见修改。
、下列情况即使修改容超出原说明与权利要记围也不能被视针对通知缺陷提出修改 ()主动删除独立权利要技术特征扩了该权利要请保护围。
(3)主动将仅说明记与原要保护主题缺乏单性技术容作修改权利要主题。
如件专利新式行车说明不仅记了新式把手还记了车座实质审新式把手不具备创造性申请人主动将权利要限定车座。
车座与车把缺乏单性不予接受。
()主动增加新独立权利要该独立权利要限定技术方案原权利要从出现。
(5)主动增加新从属权利要该从属权利要限定技术方案原权利要出现。
二、允许修改 、对权利要修改 包括通增加或变更独立权利要技术特征或者通变更独立权利要主题类型或主题名称以及相应技术特征改变该独立权利要请保护围;增加或者删除项或者多项权利要;修改独立权利要使其相对接近现有技术重新划界;修改从属权利要引用部分改正其引用关系或者修改从属权利要限定部分以清楚地限定该从属权利要请保护围。
允许权利要修改包括下述各种情形 ()独立权利要增加技术特征作进步限定克技术缺陷超出原权利要与说明记围; ()变更独立权利要技术特征克技术缺陷超出原权利要与说明记围; (3)变更独立权利要主题类型或主题名称以及相应技术特征克技术缺陷超出原权利要与说明记围; ()删除项或者多项权利要以克原独立权利要和并列独立权利要缺乏单性或者两项权利要具有相保护围而使权利要不简要或者权利要以说明依据等缺陷。
、对说明及其摘要修改 ()修改发明名称; ()修改技术领域; (3)修改背景技术; ()修改发明容与该发明所技术问题有关容即反映该发明技术方案相对接近现有技术所技术问题; (5)修改发明容部分与该发明技术方案有关容使其与独立权利要请保护主题相适应; (6)修改发明容与有益效有关容仅某些技术特征已清楚地记原始件而有益效被清楚地提及但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毫无疑问推断出效才被允许修改; (7)修改佳实施例或者实施方式仅限补充原实施方式出处、已记反映发明有益效测量方法; (8)修改附图允许增加局部放图; (9)修改附图说明; (0)新修改摘要; ()修改由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能够识别出明显错误即语法错误、错误和打印错误。
三、不允许修改 、不允许增加 ()从原说明、附图、权利要不能确定技术特征写入权利要说明; ()通测量得到参数; (3)引入原申请件提及附加组分导致出现原申请没有技术效; ()补入所属技术领域人员不能从原始件得到技术效; (5)补入试验数据以说明发明有益效和或补入实施方式和实施例以说明权利要请保护围发明能够实施; (6)增补原说明提及附图但增加背景技术除外。
、不允许改变 ()改变权利要技术特征超出了原权利要和说明记围; ()由不明确容改成明确具体容而引入原申请件没有新容; (3)将原申请件几分离特征改变成种新组合而原申请件没有明确提及这些分离特征彼关; ()改变说明某些特征使得改变反映技术容不原申请件记容超出了原说明和权利要记围。
下列情形不允许 ()修改权利要相对驳回定针对权利要扩了保护围。
()将与驳回定权利要所限定技术方案缺乏单性技术方案作修改 权利要。
无效宣告修改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件修改仅限权利要其原则是 ()不得改变原原权利要主题名称; ()与授权权利要相比不得扩原专利保护围; (3)不得超出原权利要和说明记围; ()般不得增加包含授权权利要技术特征。
修改方式 仅限权利要删除、技术方案删除、权利要进步限定、明显错误修正。
权利要进步限定是指权利要补入其他权利要记或者多技术特征以缩保护围。
修改方式限制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定前专利权人可以删除权利要或者权利要包括技术方案。
仅下列三种情形答复期限专利权人可以通删除以外方式修改权利要 ()针对无效宣告请 ()针对请人增加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补充证据 (3)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引入请人提及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证据。
无效理由增加 ()请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日起月增加无效理由应当该期限对所增加无效理由具体说明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请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日起月增加无效理由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 针对专利权人以删除以外方式修改权利要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期限针对修改容增加无效修改理由并该期限对所增加无效宣告理由具体说明; 对明显与提交证据不相对应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变更。
举证期限 、请人举证 ()请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日起月补充证据应当该期限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理由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请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日起月补充证据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 针对专利权人提交反证; 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技术词、技术手册、教科等公知常识或者用完善证据形式公证、原件等证据并该期限结合该证据说明理由。
(3)请人提交证据是外提交译期限适用该证据举证期限。
、专利权人举证 专利权人应当专利复审委员会制定答复期限提交证据但对提交技术词、技术手册、教科等公知常识或者用完善证据形式公证、原件等证据可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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