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信访维稳工作研究

[摘 要]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

信访维稳工作,是国有企业一项重要工作,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夯实发展基础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探讨了信访维稳“四化”工作模式建设,着力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国有企业信访维稳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8.059   [中图分类号]D63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8—00—01   1 国有企业信访工作现状和基本特征   1.1 信访诉求以经济利益为中心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信访者维权意识逐渐增强。

在“经济本位”影响下,原有的政治待遇诉求逐步减少,经济利益居多,主要包含福利待遇、劳动合同、相关赔偿等问题。

1.2 信访总量上升,形式呈现多样化   随着社会结构的不断调整,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信访涉及领域逐步宽泛。

信息公开传播速度更快,信访者利用网络、电话、新闻媒体等现代媒介和通讯方式,使其信访诉求直通最高层。

1.3 信访人过激行为时有发生,调节处理难度增大   部分上访者思想观念存在误区,考虑问题过于片面,把“闹”作为谋取利益的主要手段,不按上访程序直接找企业领导,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

2 国有企业信访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企业改革客观必然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不同利益诉求所引发的矛盾呈现多发高发态势,必将通过信访反映出来,形成“老矛盾没解决,新矛盾又出现”的恶性循环局面。

2.2 信访管理内部存在缺陷   信访管理存在单向性,工作人员很少自上而下主动了解问题,思想疏导不足。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未严格落实。

2.3 信访者思想观念有待转变   部分员工思想多元、观念落后、法治观念淡漠、维权意识增强,片面认为只有找领导和上级部门才能解决问题,影响了正常工作秩序。

3 有效改进国有企业信访工作的措施   3.1 以相关法规制度为约束,规范信访工作行为   3.1.1 规范信访工作流程   依法规范信访工作流程,落实接访、受理办理、反馈、复查等环节工作

加强信访法规政策宣传,通过座谈、讨论、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使信访者依法逐级信访

3.1.2 以法律政策衡量信访诉求   将“案清事明”作为基本要求,不仅要做到“基本情况清、主要诉求清、主体责任清、化解方案清、工作措施清”,还要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

3.1.3 探索法定途径分类处理诉求   建立工作清单,明确规定信访事项受理和不受理范围,使“信访的归信访、诉讼的归诉讼”,对应当通过诉讼、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等渠道解决的,引导信访者进入司法渠道,将涉法涉诉事项纳入“不予受理”范围。

3.2 以构建长效机制为抓手,精准落实信访工作责任   3.2.1 调查研究,健全信息收集机制   坚持实事求是,建立“公司—部门—班组”三级信息收集网络,加大重点人群信息收集力度,形成档案数据库。

定期搜集员工对企业运营管理的意见与建议,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

3.2.2 讲究策略,完善排查化解机制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托三级信息收集网络,实施“定期排查、敏感时期集中排查、有关政策出台前专项排查、突出问题联合排查、热点问题滚动排查”的“五排查工作制度。

及早了解普遍性、苗头性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抓好重点对象稳控,及时跟进做好教育解释工作,切实做到稳定一批、消化一批、解决一批。

3.2.3 以人为本,深化齐抓共管机制   充分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作用,开展形式多样思想教育活动,坚持做到“三心”,即有耐心,以平和心态做好安抚劝导工作;有恒心,对反映的问题只要有道理、符合政策,要想方设法为其解决;有真心,站在对方角度换位思考,在生活上给予一些力所能及的支持与帮助。

3.3 以过程公开透明为重点,有效破解信访工作难题   3.3.1 “阳光”受理,从源头预防纠纷发生   首先,要通过领导干部接访、热线电话、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等形式,丰富信访受理形式,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提供便捷受理服务;其次,厘清信访与诉讼、行政复议等其他救济渠道边界,为信访工作合理分流;最后,公开受理,以公开促进公正,以透明防止办理不规范。

3.3.2 “阳光”办理,有效化解信访矛盾   通过网站、短信等多种渠道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引导信访人依法有序信访,根据信访事项性质和管辖层级提出信访事项

提升办理工作透明度,以信访事项全程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使信访人对投诉情况办理的各环节可跟踪、可查询。

3.3.3 “阳光”督察,着力推进“事要解决”   每一项信访件都要落实责任、跟踪督办、确保成效,将信访者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上级交办的重大疑难问题纳入公司督办事项,由结果督查向过程督查转变,增强督查实效。

3.4 以工作方法创新为动力,提升信访工作服务水平   3.4.1 构建“大信访”综合协调流程   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

以涉事部门和配合部门集中办公、联合接访的形式,面对面答复问题、解释政策、理顺情绪,保证相关诉求“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

3.4.2 实行听证评议制度   针对经过复查程序但仍上访的以及事实清楚、政策清晰但仍有争议的积案,将其引入听证评议机制。

邀请各领域专家、媒体舆论等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辩法析理、公众评议等方式,提高信访事项处理的权威性和专业性,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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