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行实行新监督工作机制的调研报告

、县(市)支行实行监督工作机制成效 006年9月县(市)支行实行了新监督工作机制新体制运作下县(市)支行监督得到有效整合了人员数量不足与岗位控制约束矛盾形成了监督合力监督活力明显增强监督效能明显提升阶段性成初步显现主要表现 ()确立了监督部门独立地位。

实行“派驻制”监督机构较理顺了监督机构隶属关系与人民银行集统领导体制相适应真正体现出监督与被监督制约关系消除监督工作各方面干预和制约使人民银行监督机构能够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证支行监督部门独立地履行监督控制职能保证监督权威性。

(二)建立了灵活监督机制。

县(市)支行建立了新监督工作机制坚持了三相结合即定期监督和不定期监督相结合、专项监督和全面监督相结合、静态监督和动态监督相结合。

具体表现对支行“权、钱、人”等重部门和要害岗位人员执行制情况实施监督检;根据支纪委工作部署对苗头性问题适实地进行监督检;针对各类案件和风险事故易发领域开展重监督检;避免出现监督“盲区”和“真空”有计划地开展全面监督检;对支行办理业、开展工作程出现异常情况迅速作出反应全程跟踪监督;对支行重策、宗财开支、领导权力运行和层干部履职情况实行全方位、不断监督充分发挥了纪检审计室处监督管理前沿重作用。

(三)监督工作实现了“优势补、团结协作、共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人民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和防案件重要监督部门审计和事监督部门则是人民银行重要业监督部门三者都对强化控、防止腐败、加强人员和业管理以及监控金风险、策风险有重要监督职责。

由纪检、审、事监督监督方向具有趋性、核围具有致性形成了监督工作重补性。

整合监督机构较以往也更具独立性、权威性、有效性因监督部门监督工作更容易做到统筹考虑重监督力量合理利用减少重复检。

二、县(市)支行监督工作机制运行程难 ()监督人员监督工作缺乏绝对独立性 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纪检监察审计室作人民银行设职能部门监督人员监督工作是行领导下开展监督部门与被监督对象单位处平行地位监督人员编制、人事关系、福利待遇、考核评比等都县(市)支行作县(市)支行员从年考核到评先评优到职称、职晋升无不跟支行有着不可分割利害关系。

所以县支行监督人员没有以“三者”身份对支行业状况和控状况进行监督使监督部门难以处超脱地位影响监督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不能领导和上级行策提供很策。

(二)目前人民银行监督缺乏行有效处罚细则实施监督程对出违规问题只能提出建议并督促其整改而对被监督部门拒不执行情况却无权处理往往不了了这定程上也削弱了监督部门权威性影响了监督人员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积极性导致监督效不佳。

(三)监督技术手段落。

随着人民银行各项业电算化水平和操作手段日益提高监督方法仅局限围绕报表、账簿、凭证、规制开展账、问题、提建议、写报告等传统思路难以提出具有重要价值监督信息使监督价值难以得到提升。

目前人民银行部门相继推出了适应身业系统软件而监督部门缺乏较完备专用系统软件监督手段上利用计算机辅助软件开发和应用仍处空白。

监督手段依然是以错纠弊真实性审计和对照制检手段合规性检主而对可能出现普遍性和般性风险及其缺乏必要风险提示与预警。

三、对完善县(市)支行监督工作机制建议 ()对县(市)支行监督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由上级行委派监督工作人员监督人员人事、工、考核晋升等与县(市)支行脱节保持监督机构和人员超脱地位使其与被监督单位和部门利益关系降到低限监督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程部因素影响就会减少这有助客观、公正地进行业评价和廉正监督限地提高监督工作人员执业独立性。

(二)建立责任追究和处罚制。

对明知故犯、屡屡犯要考虑进行责任追究并根据问题性质、引起等进行必要惩戒。

处罚形式可以多样包括罚款、纪律处分、警告、面检还可以与责任人考核挂钩以增强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制办事识减少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三)探科学、高效监督技术手段和方法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开发监督信息系统、控风险评价系统等将风险控制与利用计算机体有机结合拓展监督发展空。

(四)实行监督工作人员交流制。

支行监督工作人员工作要有定期限避免工作久了产生人情因素。

通交流还能够限地整合人民银行监督人才有利监督工作人员专业验交流也有利业技能水平及专业胜任能力提高。

(五)健全监督人员职业准入制。

人民银行监督人员职业准入应做出明确规定并建立科学规考核机制例如实行审计人员持从业格上岗等。

人民银行监督人员应对其学历和工作验有硬性要还要对监督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进行常性考核对达不到标准甚至违反职业道德工作人员予以处罚或取消其从业格。

(七)实行监督质量评比制。

包括形成规监督质量考评制、监督人员绩效考核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当管理策层顾问和助手。

每年对监督检做出突出贡献监督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可以极地调动监督工作人员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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