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评选办法【化怀三中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化怀三中"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激励全校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后勤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初中年级各推荐2名,高中年级各推荐3名,行管、后勤推荐5名,最后由全校教职工投票推选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注重学习,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教育理论素养与学科专业素养(后勤服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岗位专业技能);。

4、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和教育教学后勤服务)能力,工作业绩突出,为学校稳定、改革和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5、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教育科研(服务创新)成果;。

6、出满勤,满工作量。

(二)具体条件。

1、资历:从教10年以上(200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2、师德:近三年曾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含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服务标兵、十佳共产党员)。

3、业绩:近三年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或在指导学生发展兴趣和学科特长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并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或所带班级连续三年以上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班集体,班级管理经验和先进事迹在市级以上范围内交流、宣传;或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总结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

(三)否决条件。

1、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进行有偿家教家养的;或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从中牟利,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3、旷课(工)超过1天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4、组织、参与考试作弊的;。

5、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连带责任的, 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6、其它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个人申报(2015年12月1日前)。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年级组(部门)提出申请。

2、年级组(部门)初评(2015年12月16日前)。各年级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初评,并按照分配的名额将推荐人选于12月16日前交学校办公室。

3、学校评审。校长办公会全校教职工大会推荐的10名候选人进行评审

4、公示。将校长办公会评审确定的人选在校园网和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表彰与奖励。

元旦前夕,学校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评审确定的表彰对象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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