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保管员岗位工作职责

党校保管员岗位职责。

保管员在总务处长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完成本职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和全体教职工。

1、热爱本职工作,坚定物资保管信念,根据库存情况,及时提供购需计划,保证不误教学供应和其他需要。

2、掌握物品保管使用、购供的规律,做好借用、领取、发放工作。

3、调配及安排好教室、办公室、餐厅、客房等公共场所的设施。固定资产、物品、器材登记造册,做到帐物相符

4、库存物品做到不锈、不腐、不烂、不变质,并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库内清洁卫生。

5、出入库物资清点无误,做到帐物相符,支收相符

6、负责各种工具物品的借出、归还事宜,对损坏丢失者有权追究。

7、做好安全、防盗工作,贵重物品要有专柜,不准闲散人员进入仓库,杜绝在库内吸烟。

8、所有物资每年至少要有两次清仓查库,对清查盘点的盈亏,提交处长,报分管校长处理,不得自作主张。

9、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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