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新华社2月20日电 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全国初步形成遍布城乡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司法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说,从总体上看,由司法行政机关主导、社会各部门参与,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法律服务机构组成,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務体系已初步建成。

全国目前已设立2900多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9万多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率分别达到99.97%和96.79%,65万个村(居)配备了法律顾问。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