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桃中心小学监控室管理制度

新桃中心小学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值班制度。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完成学校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值班人员(传达室)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监控室内不允许打外线电话;不允许用监控设施听音乐或看视频。

三、对监控到的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情况应立即联系上级领导,并马上报警进行跟踪,及时抓获盗窃分子,确保校园的治安稳定。

四、对监控到校园学生的打架、斗殴、破坏公物等各类违纪行为立即联系综治办人员或者值班老师;晚间学生就寝熄灯后,发现有人进出宿舍,要立即通知生活老师;进出教学楼、综合楼要立即通知综治办老师或值班老师;监控到有人从围墙外边爬进或从里面向外爬要立即通知值周领导办,并在能力范围内进行劝阻和跟踪。

五、对相关异常情况进行及时登记,并上报主管领导

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监控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管理,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上级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四、不准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五、教育局或公安消防系统领导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六、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监控录相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登记存档制度。

一、监控人员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存入U盘保留,并作好标记,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二、监控人员对校园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三、对上级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设备维修制度。

一、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应及时向别管领导报告。

二、对一般的设备故障,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报请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

三、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每半个月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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