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体制的历史回顾与当前面临的两个核心问题

摘 要 的管理体制已严重制约中国科技的进步,建立良好的科技体制是比具体科技大课题更重要的课题。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在上梳理科技体制过程就很有必要了,这里试图简短回顾一下中国科技体制50年来的阶段与性质,在意识的指引下,最终确认它与当今现实的联系方式与意义。关键词 科技体制 历史回顾 科技体制是指从事对技术的机构设置、管理、职责范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整套国家层面的结构体系和制度设置。从建国后形成真止意义上的科技体制至今,中国科技体制走过了新建与遭到破坏、重建与发展两个阶段,成就巨大,问题也很突出。1 阶段与性质 50年的历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这里要特别提出的是,科技体制改革的50年和任何历史进程一样,是一个延续的过程。分阶段只是为了研究方便而设的工具,每一的特色,可因分段而显现,但是每一阶段终究是承袭前一期,开启下一期的转变期。分阶段是观念上工具的一种,却不是目的。第一阶段:1949~1977年 建国后,党和国家将延安科学研究院与1982年国民政府建立的南京中央研究所,次年建立北平研究院,成立中国科学院,并于当年开始主管全国科学学术研究与日常管理,直至1956年国务院学科规划委员会的成立,这便是新中国科技体制建立。据资料记录,建国时部门和高校的下属科研机构数量为190个,其中农业科研机构有112个,医卫有11个,地矿勘探有17个,建筑工程有32个,有一定成就的科学技术专家共865人。

毕业论文 1956年,国务院学科规划委员会提出建立一套“十二年规划”,它旨在建发作为当时的主义建设整体规划的子部分的中国科技。该规划具有浓厚的模仿苏联科技发展模式的色彩,具有强烈的计划分配和行政长官主导的特征。根据该规划提出的四条紧急措施,从1956年开始,一批国防建设与国民急需的研究机构相继成立。该规划的实行虽在后期遭到破坏,但在新中国科技体制的初建上仍是卓有成效的,基本形成了包括国防科研机构、国家级研究机构、高校研究机构、工业研发机构、地方级科研机构。以及以中国科学院为最高学术中心、国家科委为最高科技管理中心的体制格局。 20世纪50年代后期陆续进行的运动,如“三反”“五反”“***”,一直到殃及全国上下的“***”,严重阻碍和破坏了正常的科技体制发展和运行。但在这个政治动荡的时期,中国仍然取得了一个个令世人瞩目的重人科技成果,如原子弹氢弹爆炸,卫星上天,人工合成胰岛素等。在这里,中国科技发展以一种特殊的形式表现出与政治因素紧密相连的特点。 第二阶段:1977至今1977年我国改革开放,中国科技体制随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得到恢复重建。这一时期的体制突出特征是:首先,延用计划分配模式。其次,采用政府行政主导模式。在科技研究与开发投入、科技重人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占据绝对主体作用,、民间、个人力量弱小。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利国内国际科技发展,这种残旧体制即对科技自身发展的限制日益明显,科技体制改革就此提上议事日程。 毕业论文 中国科技体制改革依照时间顺序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段①1982~1991年,起步阶段。另外这一时期我们仿照国外,确立了科学基金制,这标志着我国科技体制向着国际化方向迈出了一大步。②1992~1997年,推进阶段。这一段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速建立,市场大潮冲击而来,科技投入不足,科技人员纷纷下海,科技人才流失状况严重,基础研究相对萧条。③1998年至今,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时期。这一阶段延续至今的改革,强调科技体制改革导向要与“市场经济”结合,这样一来确显出了科技体制的滞斤性,再加上缺乏良好的研究环境与有效的评价机制,在科技界造成了一股延续至今的急功近利的浮躁风气。2004年温总理到中科院考察时,有针对性地强调“要从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地高度建立起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科技管理体制和国家创新体系”。 2 两个核心问题 科技体制改革进行20多年来,纷繁复杂,在实践和理论研究中也许我们应该特别抓住那些一再出现的核心问题问题。惟有问题才是改革的纲,纲举目张,提纲挈领,在这个前提下,再来讨论改革思路和指向才是有意义的。我们认为,这两个问题就是: 2.1 科技体制改革是否是“永恒的主题”   之所以一直听到科技体制改革的呼喊,是因为体制现状不尽如人意。改革,从一开始不是少数精英分子在前面“振臂一呼”,后面人众“云集跟上”的模式,在正式的体制改革开始之前,在基层已经积聚了很大的改革势能,改其实是被逼的。

毕业论文   曾有不同时期的两位科学院副院长声称,科技体制改革是“永恒的主题”,这话固然不错,但更关键的是:怎么改,改成什么,改的操作性和实际效果有多少?笔者私卜接触了不少科研院所人员,他们都反映,改革的合法性大旗飘扬在各部门各单位,遮掩住了很多实践中的问题改革落实效果堪忧。   针对此种状况,我们认为,科技体制改革:   (1)必须有量化的目标和相应的期限。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宏观目标已经在国家文件里写明,但从宏大理论跨越到细密实践还必须搭建多层次的操作化平台,用科学社会学家R·默顿的术语来表述,就是“中层理论”,意即能够直接指导实践的理论细则。比如,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就缺少一系列的操作和考评条例,改革阶段目标是什么,长远目标的达成是否应与短期目标相对应,各目标的期限如何?这些问题都是现行科技体制没有涉及到的部分。理想再高,这些看似“小”“细”的问题解决不了,就步伐不稳,凌空蹈虚。   (2)科技体制应该配套。科技体制改革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针对不同的改革对象,应有不同的层次。因此在实践中,各部门的改革应首先符合系统的整体大目标,其次遵循相互协调的原则,即改革对象应在;措施、层次上相互协调,在步骤上相互衔接,从而避免因任期、人事、部门出现的改革“效果抵消”亦即“零和”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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