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老工业基地上市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

从2003年国家出台《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到2014年出台《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从加快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到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切实增强国有经济发展活力,彰显了党和国家对东北工业基地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高度重视。

为客观了解和认识东北振兴战略实施以来老工业基地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展情况,本文采用20032014年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97家上市公司1164个样本观测值,对东北工业基地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进行研究。

一、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以东北工业基地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考察20032014年间上市公司混合所有制分布及其混合程度来揭示东北工业基地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征。

样本筛选过程如下:首先剔除在20032014年间退市的15家公司,然后剔除在2003年以后上市的10家公司,得到97家上市公司12年连续数据,共计1164个样本观测值。

数据主要来自两个途径:一是上市公司年报;二是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11315全国征信系统。

利用上市公司年报确定公司前五大股东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以及部分股东性质,对于从年报中无法确定性质的股东,根据股东名称或注册号,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11315全国征信系统确定其股东性质,若据此仍无法确认该股东的持股性质,则进一步查询该股东的持股性质,依此类推,直到找到最后控股股东性质。

(二)公司所有制类型界定  与以往研究不同,本文是根据公司前五大股东性质界定公司所有制类型。

五大股东为国有股或集体股股东的公司为公有制企业;前五大股东为自然人、民营企业或外资股东等的公司为非公有制企业;前五大股东中既有公有制企业股东也有非公有制企业股东的公司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三)公司所有制混合程度衡量  关于公司所有制混合程度的衡量主要有两类方法,即比值法与差值法。

张文魁(2015)采用比值法将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所有股份分为国有股和非国有股两种,把两者中所占比重较大者作分母,数值较小者作分子,将其比值定义为企业所有制混合度。

马连福等(2015)采用差值法将外资和民营股东持股比例之和减去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的差作为企业所有制混合程度的衡量指标之一。

考虑比例法会导致混合度计算结果出现严重差异,因此本文选用差值法,用公司前五大股东中自然人、民营企业或外资股东持股比例之和减去前五大股东中国有股或集体股持股比例之和。

混合度小于0时,说明该公司公有制经济成分大于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反之则表明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大于公有制经济成分。

二、东北工业基地上市公司所有制分布情况  从总体上看,东北工业基地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数量最多,占三省上市公司总量的76.7%,20032014年间其数量呈先下降后上升趋势;公有制上市公司占15.9%,20032014年间其数量呈先上升后下降趋势;非公有制上市公司占7.4%,20032014年间其数量呈现先上升后趋于稳定的趋势。

从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情况来看,同样是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所占比重最大,其次是公有制上市公司,最后是非公有制上市公司

统计结果详见表1。

三、东北工业基地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混合度比较  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数量占当地上市公司的比重相近。

以2014年为例,辽宁省为77%,吉林省为76%,黑龙江省为80%,这表明东北三省上市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相当。

东北三省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混合度统计结果见表2。

由表2可知,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混合度均为负值,这表明前五大股东公有制经济成分多于非公有制经济成分。

从横向上看,吉林省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混合度要高于辽宁省和黑龙江省,最高时相差10个百分点,最低时也相差3个百分点,而辽宁省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混合度总体上稍高于黑龙江省的混合度。

从纵向上看,20032014年东北三省上市公司混合度呈逐步上升趋势,其中吉林省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混合度提高最大,从2003年的—25.7%提高到2014年的—4.7%,增长21%;其次是辽宁省,从2003年的—36.8%提高到—16.7%,增长了20.1%,黑龙江省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混合度提高程度相对较低,从2003年的—34.1%提高到2014年的—19.5%,增长14.6%。

这表明吉林省和辽宁省上市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相对较快。

东北三省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混合度变化趋势见图1。

四、结论  本文从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分布及其混合程度两方面对东北振兴战略实施以来老工业基地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进行了研究。

通过对20032014年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97家上市公司1164个样本观测值进行统计分析后得出结论:1.与公有制非公有制上市公司比较,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占据明显优势地位,平均占比为76.7%;2.从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数量来看,虽然在20032014年间有波动,但总体上没有发生明显变化,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数量占当地上市公司的比重相近;3.从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混合程度来看,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混合度均为负值,这表明公司前五大股东公有制经济成分比例要大于非公有制经济成分。

纵向比较可知,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混合度呈逐年提高趋势。

横向比较可知,吉林省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混合度要高于辽宁和黑龙江两省。

以上研究结果表明,自2003年东北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东北工业基地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些进展,特别是企业混合程度提升明显。

在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东北工业基地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涉及范围及程度也将进一步扩大和深化。

[参考文献]  [1]张文魁.混合所有制的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  [2]张卓元.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N].经济日报,2013—11—22.  [3]欧瑞秋.部分民营化与国有企业定位[J].世界经济,2014(5):113—134.  [4]朱光华.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新定位、新亮点[J].南开学报,2004(1):3—5.  Abstract: To see the situation about the mixed ownership reform of the enterprises from old northeastern industrial base clearer, this article did a research from the distribution and the mixed degree of the listed companies. We determined 97companies from Liaoning, Jilin and Heilongjiang provinces, which are listed before year 2002,as our sample. Using the data of these companies from 2003 to 2014,we totally had 1164 sample observations. After our statistics analysis, the result shows that in the old northeastern industrial base, the mixed ownership companies occupied a distinct advantage; the fluctuation of the number of the listed and mixed ownership company happened occasionally from 2003 to 2014,but it didnt have a obvious change in generally; the mixed degree of the listed and mixed ownership company had a rising trend year by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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