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尿管镜钬激光碎石术后不留置双J管的临床探讨

【摘要】 目的:探讨输尿管镜钬激光碎石治疗输尿管下段结石术后留置双J管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

方法:回顾性收集74例输尿管下段结石患者接受输尿管镜钬激光碎石取石的相关资料,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两组,治疗组(术后留置双J管组)38例,对照组术后留置双J管) 毕业论文网   36例,总结手术时间、住院时间、住院费用、术后膀胱刺激征的发生率以及远期输尿管狭窄的发生率

结果:治疗组与对照组住院时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组的手术时间、住院费用、术后膀胱刺激征的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纳入标准:(1)泌尿系CT平扫提示输尿管下段结石直径为0.6~1.0 cm,且位于骶髂关节以下;(2)无输尿管狭窄;(3)无输尿管息肉包裹结石;(4)无输尿管口囊肿;(5)无输尿管下段开放手术史;(6)术中无输尿管黏膜撕脱;(7)术中无输尿管穿孔、无输尿管离断;(8)术中烧灼损伤输尿管壁;(9)术中无输尿管出血[1]。

1.2 治疗方法   患者采用连续硬膜外麻醉,取截石位,且头高臀低20°~30°体位。

采用德国Wolf F8.0输尿管硬镜,德国Wave light医用钬激光碎石机,可控液压泵。

在摄像系统监视下经尿道置入输尿管镜,找到患侧输尿管口,观察有无输尿管囊肿,植入斑马导丝,在斑马导丝引导下,镜端挑起导丝进入输尿管内,观察输尿管内有无狭窄、息肉等情况,找到结石

插入钬激光光纤,将结石尽可能击碎至最大直径0.05)。

术后3个月复查泌尿系彩超,两组均未出现肾积水加重及输尿管狭窄并发症,详见表1。

3 讨论   输尿管结石是泌尿系结石中常见的疾病,其发生率约占上尿路结石的65%,90%为继发性结石,即在肾内形成后降入输尿管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微创技术的持续更新,输尿管镜钬激光碎石治疗输尿管下段结石,具有创伤小,恢复快,且治疗效果与传统开放手术相当,已成为治疗输尿管下段结石的首选治疗方案[2]。

术后常规留置双J管,具有内引流和内支架双重作用,能有效解除上尿路梗阻,减少术后输尿管黏膜水肿或蠕动麻痹造成暂时性梗阻引起的疼痛,促进输尿管黏膜或组织愈合,预防输尿管狭窄,同时有助于结石碎片排出,保护患者肾功能等优点[3]。

但同时可能出现膀胱刺激症状、双J管回缩移位、双J管断裂、双J管上下端钙盐沉积难以拔出、异物排斥反应、返流、腰痛、刺激输尿管黏膜引起肉眼血尿以及持续高热等,这一系列症状被称为双J管综合征,且需再次在膀胱镜下拔出双J管,从而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和痛苦。

目前,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出,输尿管镜钬激光碎石术处理简单输尿管下段结石术后可不留置双J管[4—5]。

Ibrahim等[6]研究同样证实,输尿管镜技术在处理简单的输尿管下段结石术后留置双J管可减少手术时间,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是安全可行的,并且不增加术后并发症风险。

本组研究表明,输尿管镜钬激光碎石术后,不留置双J管组手术时间(24.35±3.35)min,   住院费用(5582.46±1912.74)元,均低于留置双J管组的(31.04±3.86)min、(7306.35±2312.32)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参考文献   [1]文博,周四维,杨为民,等.经输尿管碎石留置支架管与否的探讨[J].现代泌尿外科杂志,2006,11(3):155—157.   [2]谭文,熊伟,刘贵学,等.输尿管镜钬激光碎石治疗输尿管中下段结石疗效观察[J].中国当代医药,2010,17(27):164.   [3]吴阶平.泌尿外科[M].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662—668.   [4] Chew B H, Knudsen B E, Denstedt J D.The use of stents in contemporary urology[J].Curr Opin Urol,2004,14(2):111—115.   [5] Damiano R,Oliva A,Esposito C,et al.Early and late complications of double pigtail ureterai stent[J].Urol Int, 2002,69(2):136—140.   [6] Ibrahim H M,Al—Kandari A M,Shaaban H S,et al.Role of ureteral stenting after uncomplicated ureteroscopy for distal ureteral stones: a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J].J Urol,2008,180(3):961—965.   [7]钟东亮,吴开俊,李逊.留置输尿管内支架后的并发症[J].现代泌尿外科杂志,2004,9(2):122—124.   (收稿日期:20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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