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装修巡检人员私自收受财物事宜回复

关于物业装修巡检人员私自收受财物事宜的回复。

尊敬的业主

您好!

获悉您于5月4日在论坛上反映的关于“物业装修巡检人员私自收受财物”一事,该贴一经发布,便引起了服务中心领导的高度重视,服务中心随即成立了专项调查小组,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地了解、调查。

经查证,物业装修巡检人员是于装修巡检时,发现部分业主违反装修管理相关规定,在装修过程中私自对自家阳台的外立面进行拆改或向外扩充自家的阳台,破坏了整个楼宇的外观,已经属于严重违反装修管理协议及业主临时规约的行为。为此,物业服务中心已对这些违规装修业户实施了如下管理

1、一经发现,做好相关巡检记录,拍照取证,给该户张贴停工告知函并及时知会相关业主,将违规行为进行告知,并劝阻;。

2、对于劝阻无效的,对户内实施强制停工处理,并与业主进一步沟通,要求对已进行违章拆改的部位进行恢复;。

3、对由于私自改变装修方案,导致对公共部位的外观、使用功能等方面造成影响的,要求责任业主承担恢复所产生的成本费用。

因此在您所反映的事件中,物业相关人员仅是在依据物业服务企业在装修管理中应履行的管理职责实施管理,并未私自收取财物。并且,公司内部员工行为规范中对员工的工作行为有明确的规定,私自收受业户财物属于违反公司红线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并查证,立即开除,希望广大业主对我们的服务进行监督。

zz物业服务中心

20**—5—10。

3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