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公司福利制度
1 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劳动部门办法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的基本内容,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社会安定,消除企业员工后顾之忧,现就本公司养老保险统筹工作做以下具体规定:
1.2 临时工和已享受国家离退休待遇以及其他单位协保的人员,不参加本公司的统筹。
1.3 员工转正后,须持原社保中心开具的转移单,到人力资源部续办。
1.4 原单位没有参统的人员,本人应事实求是的做出解释,必要时需原单位开具证明。
1.5 若原来没有参统的人员,须由原单位出具原因证明,留人力资源部备案。
1.6 参统员工必须遵循国家规定,个人负担部分,从每人的月收入中扣缴,公司承担部分由公司统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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