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公司福利制度

电器公司福利制度

1 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劳动部门办法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的基本内容,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社会安定,消除企业员工后顾之忧,现就本公司养老保险统筹工作做以下具体规定:

1.1 凡具有本市户口的在职员工均可参加统筹

1.2 临时工和已享受国家离退休待遇以及其他单位协保的人员,不参加本公司统筹

1.3 员工转正后,须持原社保中心开具的转移单,到人力资源部续办。

1.4 原单位没有参统人员本人应事实求是的做出解释,必要时需原单位开具证明。

1.5 若原来没有参统人员,须由原单位出具原因证明,留人力资源部备案

1.6 参统员工必须遵循国家规定,个人负担部分,从每人的月收入中扣缴,公司承担部分由公司统一缴纳。

1.7 符合参统条件而不愿意参统员工,应由本人写出书面声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1.8 未转正员工也可以参统,但全部统筹费用自负。

1.9 参统员工调动工作时,本公司负责将统筹关系开出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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