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农产品零关税对我国农业的影响与对策

摘要:中国东盟农产品零关税的逐步实施,不仅给我国带来了东盟巨大的市场和出口平台,进一步扩大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规模,促进了我国农贸市场的多元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而且对我国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国应该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培育农产品品牌和龙头企业等措施来应对农产品零关税政策。

关键词:中国东盟农产品零关税农业贸易      一、中国东盟农产品零关税的进程      (一)农产品零关税的进程安排   2001年11月,中国东盟签署了10年之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协定,2002年11月4日,中国东盟10国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从而启动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预期到2010年正式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02年11月,中国农业部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农业成为我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的起始领域。按照《框架协议》的规定,双方合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零关税计划,零关税计划在2004年正式启动,中国东盟6个老成员国约600种主要以农产品为主的产品在2004年关税降到10%以下,2005年降为5%,2006年实现零关税。第二阶段是2010年中国东盟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   (二)农产品零关税的实际进程   实际上,农产品零关税的实际进程进行得更快。   2002年11月,中国与除菲律宾之外的东盟9国制定了“早期收获”方案,即在《框架协议》指导下提前实现部分减免关税内容,这次列入减免税对象的有500多种产品,主要是《税则》第一章至第八章的农产品,税率将一次降低至0%—5%。   2003年6月18日,为了贯彻《框架协议》,加速中国东盟贸易区的发展,中国与泰国在北京签署了《加速取消关税的协议》。   从2003年10月1日起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框架下提前实现中泰两国蔬菜和水果的零关税,打开了自贸区内商品流通零关税的大门,同时也允许其它东盟成员加入,目前新加坡已经加入,形成中新泰三方零关税安排。   2004年1月1日中国在履行“早期收获计划”的同时又对东盟经济不发达的三个国家的部分产品给予单方面的特别优惠关税(零关税)待遇。其中,缅甸110种、老挝202种、柬埔寨297种,累计609种,主要是农产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   在东盟国家内部,六个老成员国已经在东盟自由贸易框架下将所有商品进口关税下调到0—5%的水平,60%的商品关税为0%,剩下的商品到2010年下调为0%,新东盟4国将于2015年下调到0%。   2006年1月,中国东盟早期收获协议下的农产品全部实现了零关税。      二、农产品零关税我国农业的影响      (一)对我国农业贸易的影响   农业中国东盟大多数国家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双方也一直重视农业贸易的发展,特别是近10多年来,中国东盟各国农业贸易发展很快,1996年至今,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总体上呈现增长的趋势,从1996年的29.31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61.04亿美元,增长109%,年均增长10.0%以上,东盟已成为美国、日本和欧盟之后的中国第四大农业贸易伙伴。2002年“早期收获计划”实行后,其增长速度明显加快,仅2002年贸易额就比2001年增加11.6亿美元,增长23.99%,2003年又比2002年增加10.47亿美元,增长17.46%。   农产品实现零关税,使得各种农产品中国东盟之间实现自由流通,这必将大大降低我国企业农产品出口成本,而且可以使我国有优势的蔬菜和水果借助东盟市场这个平台过境,避开来自贸易伙伴国强加的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以转口贸易或过境贸易的方式,出口到对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壁垒低于中国的国际市场,进而扩大我国农业产品的出口规模。   另一方面,东盟现约有6亿人口,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东盟巨大的消费市场必将对各种农产品产生巨大的需求,而中国东盟之间实现农产品零关税势必将大大降低东盟各国从中国进口的成本,从而产生贸易进口转移效应,使得东盟原来向美国、日本、欧盟等进口的产品转向我国进口,这也将扩大我国农产品出口规模。   中国东盟出口农产品很长时期一直呈现波浪形增长的特征,但2002年“早期收获计划”实行后,农产品出口增速明显加快,2006年1月起,中国东盟早期收获协议下的农产品全部实现零关税,带动我国东盟农产品出口又一次大幅增长,2006年1~10月份共出口23.9亿美元,增幅高达28.4%,2007年1~4月份,对东盟出口农产品11.7亿美元,同比增长30.4%,是世界上农产品出口大国(地区)中增长较快的国家之一。农产品出口规模的增加无疑将增强我国农产品东盟和世界市场的占有率和影响力,提升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市场竞争力。   但是,农产品零关税也可能进一步扩大我国东盟贸易逆差。近十几年来,中国东盟国家农产品出口增长低于进口,从1996年至今,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一直处于逆差,总体上呈增长的趋势,从1998年的6.92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12.6亿,增长近1倍。东盟10国的农产品贸易逆差占我国农产品全球贸易逆差的比重:2004年为34.27%、2005年为85.71%。可见东盟10国的农产品贸易逆差成为我国农产品全球贸易逆差的重要来源之一。农产品实现零关税后,面对中国巨大的消费市场,东盟泰国、越南、马来西亚等几个在传统农业方面(如在粮食和热带水果方面)占有优势的农业国,必将进一步扩大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这势必将进一步扩大我国农业贸易中的逆差。同时东盟大量具有比较优势的热带水果和谷物等产品进入我国市场,必将加剧国内水果和粮食市场的竞争,将会对我国南方几个省份的热带作物和以谷物、棉、糖等传统农产品等比较典型的土地密集型产业产生较大的冲击,造成国内种植者收入的减少,给我国部分农业带来很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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