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2015—2016年度资助企业类

深圳市民政局2015—2016年度资助企业类。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协议书模板。

附件1。

深圳市资助企业社工服务协议书(四方)。

甲方深圳市民政局

乙方深圳市××区民政局

丙方:××××(用人单位)。

丁方:××××(开展服务社工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就甲、乙双方资助丙方向丁方购买企业类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企业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名称。

二、项目配备社会工作者人员数量。

社会工作者 名。

三、服务期限。

协议有效期从 2015 年 12月 至 2016 年 11月止,服务期12个月。

四、资助金额。

根据甲方确定的资助名额及丙丁双方签订的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协议,政府给予50%的资金配套支持(市区分担比例原则为1:1)。其中市福彩公益金按照1.875万元/人/年的标准,资助经费为人民币(大写) (¥ 元);区级财政按照  万元/人/年的标准,资助经费为人民币(大写)。

(¥ 元)。

五、甲方资金拨付

1.企业社工项目经费的80%,即¥ 元为“社工服务资助经费”,丁方在2015年12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该部分资助经费的《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甲方将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拨付给丁方。

2. 企业社工项目经费的20%,即¥ 元为“社工服务管理费”,丁方需在2015年12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正规税收发票,甲方将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拨付给丁方。

六、乙方资金拨付

1.企业社工项目经费的80%,即¥ 元为“社工服务资助经费”,丁方在2015年12月10日前向乙方提供该部分资助经费的《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乙方将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拨付给丁方。

2. 企业社工项目经费的20%,即¥ 元为“社工服务管理费”,丁方需在2015年12月10日前向乙方提供正规税收发票,乙方将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拨付给丁方。

七、丙方资金拨付

丙丁双方另行签订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协议丙方应将项目经费及时拨付丁方,丁方应提供协议规定的相关票据并选派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者开展项目服务

八、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要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拨款。

2.甲、乙方有权对丙方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工作。具体包括财务监督、服务指导、服务监督及综合评估工作。丙方须配合甲、乙方的工作。

3.若丁方未按照协议将款项全部用于该服务开展,包括挪用、转借、另作他用等,则丁方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乙方有权停止拨款,丁方应返还未按规定使用的款项;同时,甲方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乙方终止本协议时,丁方应返还甲方乙方拨付的全部服务资助款项。

九、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应尊重丁方社工及其工作成果,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环境。

2.丙方须和丁方签订双方合同,明确项目中社会工作者需完成的工作量。丙方应合理使用社工,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专业作用,防止社工行政化倾向。

十、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丁方在收取甲、乙、丙三方拨付的款项时,需提供给甲、乙、丙三方正式的票据;。

2.丁方须和丙方签订双方合同,明确项目中社会工作者需完成的工作量。

3.丁方要严格按要求将代收代付的80%资助款项使用于社工工资薪酬、社工服务活动开展以及社工办公经费等。对于款项的20%经费部分,丁方可用于机构的管理经费,包括场地租金、行政管理人员的薪酬福利、社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机构应缴部分、员工培训、水电费和日常行政开支等。如不按要求使用的,丁方应返还甲方乙方所拨的款项。

十一、违约。

协议属社会公益范畴,影响面广,意义深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其它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丁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内容,绝对不能挤占、挪用资助资金,丁方如果发生任何违约行为,除按前述条款约定返还项目款外,还需向甲、乙两方支付资助社工服务款30%的违约金。

十二、协议争议的解决方法。

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丙丁四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协议未尽事宜及生效。

其他未尽事宜四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丙、丁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丁方: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深圳市资助企业社工服务协议书(三方)。

甲方深圳市民政局

乙方:××××(用人单位)。

丙方:××××(开展服务社工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甲方资助乙方丙方购买企业类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企业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名称。

二、项目配备社会工作者人员数量。

社会工作者 名。

三、服务期限。

协议有效期从 2015 年 12月 至 2016 年 11月止,服务期12个月。

四、资助金额。

根据甲方确定的资助名额及乙丙双方签订的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协议,政府给予50%的资金配套支持,即由市级福彩公益金按照3.75万元/人/年的标准,资助经费为人民币(大写) (¥ 元)。

五、甲方资金拨付

1.企业社工项目经费的80%,即¥ 元为“社工服务资助经费”,丙方在2015年12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该部分资助经费的《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甲方将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拨付丙方

2. 企业社工项目经费的20%,即¥ 元为“社工服务管理费”,丙方需在2015年12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正规税收发票,甲方将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拨付丙方

六、乙方资金拨付

乙丙双方另行签订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协议乙方应将项目经费及时拨付丙方丙方应提供协议规定的相关票据并选派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者开展项目服务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拨款。

2.甲方有权对丙方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工作。具体包括财务监督、服务指导、服务监督及综合评估工作。丙方须配合甲、乙方的工作。

3.若丙方未按照协议将款项全部用于该服务开展,包括挪用、转借、另作他用等,则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停止拨款,丙方应返还未按规定使用的款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终止本协议时,丙方应返还甲方拨付的全部服务资助款项。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尊重丙方社工及其工作成果,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环境。

2. 乙方须和丙方签订双方合同,明确项目中社会工作者需完成的工作量。乙方应合理使用社工,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专业作用,防止社工行政化倾向。

九、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在收取甲、乙双方拨付的款项时,需提供给甲、乙双方正式的票据;。

2.丙方须和乙方签订双方合同,明确项目中社会工作者需完成的工作量。

3.丙方要严格按要求将代收代付的80%资助款项使用于社工工资薪酬、社工服务活动开展以及社工办公经费等。对于款项的20%经费部分,丙方可用于机构的管理经费,包括场地租金、行政管理人员的薪酬福利、社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机构应缴部分、员工培训、水电费和日常行政开支等。如不按要求使用的,丙方应返还甲方所拨的款项。

十、违约。

协议属社会公益范畴,影响面广,意义深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其它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丙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内容,绝对不能挤占、挪用资助资金,丙方如果发生任何违约行为,除按前述条款约定返还项目款外,还需向甲方支付资助社工服务款30%的违约金。

十一、协议争议的解决方法。

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协议未尽事宜及生效。

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深圳市资助企业社工服务协议书(三方)。

甲方深圳市民政局

乙方深圳市××区民政局

丙方:××××(自聘社工的社会组织)。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甲、乙双方资助丙方自行聘用社会工作者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企业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名称。

二、项目配备社会工作者人员数量。

社会工作者 名。

三、服务期限。

协议有效期从 2015 年 12月 至 2016 年 11月止,服务期12个月。

四、资助金额。

根据甲方确定的资助名额,政府给予50%的资金配套支持(市区分担比例原则为1:1)。其中市福彩公益金按照1.875万元/人/年的标准,资助经费为人民币(大写) (¥ 元);区级财政按照  万元/人/年的标准,资助经费为人民币(大写)。

(¥ 元)。

五、甲方资金拨付

1.企业社工项目经费的80%,即¥ 元为“社工服务资助经费”,丙方在2015年12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该部分资助经费的《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甲方将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拨付丙方

2. 企业社工项目经费的20%,即¥ 元为“社工服务管理费”,丙方需在2015年12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正规税收发票,甲方将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拨付丙方

六、乙方资金拨付

1.企业社工项目经费的80%,即¥ 元为“社工服务资助经费”,丙方在2015年12月10日前向乙方提供该部分资助经费的《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乙方将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拨付给丁方。

2. 企业社工项目经费的20%,即¥ 元为“社工服务管理费”,丙方需在2015年12月10日前向乙方提供正规税收发票,乙方将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拨付丙方

七、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要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拨款。

2.甲、乙方有权对丙方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工作。具体包括财务监督、服务指导、服务监督及综合评估工作。丙方须配合甲、乙方的工作。

3.若丁方未按照协议将款项全部用于该服务开展,包括挪用、转借、另作他用等,则丁方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乙方有权停止拨款,丁方应返还未按规定使用的款项;同时,甲方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乙方终止本协议时,丁方应返还甲方乙方拨付的全部服务资助款项。

八、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在收取甲、乙双方拨付的款项时,需提供给甲、乙双方正式的票据;。

2.丙方须自行聘请符合资助条件的社会工作者,与其签订正规的人事劳动合同,明确项目中社会工作者需完成的工作量,并按照相关规定为社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3.丙方要严格按要求将代收代付的80%资助款项使用于社工工资薪酬、社工服务活动开展以及社工办公经费等。对于款项的20%经费部分,丙方可用于机构的管理经费,包括场地租金、行政管理人员的薪酬福利、社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机构应缴部分、员工培训、水电费和日常行政开支等。如不按要求使用的,丙方应返还甲方乙方所拨的款项。

九、违约。

协议属社会公益范畴,影响面广,意义深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其它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丙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内容,绝对不能挤占、挪用资助资金,丙方如果发生任何违约行为,除按前述条款约定返还项目款外,还需向甲、乙两方支付资助社工服务款30%的违约金。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方法。

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协议未尽事宜及生效。

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深圳市资助企业社工服务协议书(双方)。

甲方深圳市民政局

乙方:××××(自聘社工的社会组织)。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资助乙方自行聘用社会工作者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企业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名称。

二、项目配备社会工作者人员数量。

社会工作者 名。

三、服务期限。

协议有效期从 2015 年 12月 至 2016 年 11月止,服务期12个月。

四、资助金额。

根据甲方确定的资助名额,政府给予50%的资金配套支持(市区分担比例原则为1:1),即市福彩公益金按照3.75万元/人/年的标准,资助经费为人民币(大写) (¥ 元)。

五、甲方资金拨付

1.企业社工项目经费的80%,即¥ 元为“社工服务资助经费”,乙方在2015年12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该部分资助经费的《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甲方将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拨付乙方

2.企业社工项目经费的20%,即¥ 元为“社工服务管理费”,乙方需在2015年12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正规税收发票,甲方将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拨付乙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拨款。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工作。具体包括财务监督、服务指导、服务监督及综合评估工作。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工作。

3.若乙方未按照协议将款项全部用于该服务开展,包括挪用、转借、另作他用等,则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停止拨款,乙方应返还未按规定使用的款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终止本协议时,乙方应返还甲方拨付的全部服务资助款项。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取甲方拨付的款项时,需提供给甲方正式的票据;。

2.乙方须自行聘请符合资助条件的社会工作者,与其签订正规的人事劳动合同,明确项目中社会工作者需完成的工作量,并按照相关规定为社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3.乙方要严格按要求将代收代付的80%资助款项使用于社工工资薪酬、社工服务活动开展以及社工办公经费等。对于款项的20%经费部分,乙方可用于机构的管理经费,包括场地租金、行政管理人员的薪酬福利、社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机构应缴部分、员工培训、水电费和日常行政开支等。如不按要求使用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拨的款项。

八、违约。

协议属社会公益范畴,影响面广,意义深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其它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内容,绝对不能挤占、挪用资助资金,乙方如果发生任何违约行为,除按前述条款约定返还项目款外,还需向甲方支付资助社工服务款30%的违约金。

九、协议争议的解决方法。

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协议未尽事宜及生效。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资助企业社工

服务

用人单位。

社工机构合作。

用人单位。

自聘社工

有区级配套经费

无区级配套经费

附件2。

附件1。

有区级配套经费

无区级配套经费

附件3。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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