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7+,2020年理论文章课题建议提案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促农增收作用]精准教研课题

1727+ 2020年理论文章课题建议提案合作社精准扶贫促农增收作用 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截至xx年6月末,全国依法登记的合作社达到210.2万家,实有入社农户突破1亿,其中10%的国家示范社位于297个国家级贫困县中,带动成员22.8万户,户均收入比非成员农户高出20%。

农民合作社在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民脱贫增收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目前,我县工商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 5000余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专业合作社数为8家; 拥有专业合作社成员18,800人,带动非成员农户35000余户;覆盖种、养、加、工、商、运、建、服等行业,流转土地面积130万余亩,年助农增收额为2950万元,为促进我县农业增效、农业增收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困难: 1、规模普遍偏小,区域发展不平衡。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尤其是贫困村农民合作社科技含量低,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真正上规模、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只占极少数。有的地方一个村社中注册多个合作社发展同一产业,造成同村之间不良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农民利益。

2、创办目的不纯,合作意识淡薄。尽管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创办合作社的目的是为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取得融资和贷款等方面的支持,成立后没有开展真正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合而不作,造成了 “一人合作社”、“空壳社”、“家族社”等不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3、品牌意识不强,阻碍高位发展。全县农民合作社中只有8家合作社申请了注册商标,社员对打造农产品品牌的意识淡薄,适应和开拓市场竞争能力不强。

4、发展趋于盲从,运作不够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部分成员为了享受政策优惠,日常经营决策往往由少数人说了算,大部分合作社的“二次返利”比例较小,有的甚至没有“二次返利”。

5、办社资金短缺,融资困难。大部分合作社得不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商业银行对专业合作社的贷款寥寥无几,尤其是一些贫困村已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发展初期,经济实力薄弱,在生产过程中和基地建设提档升级上,及产品品牌创建,需要大量的周转资金,许多合作社只得借民间高息资本周转,导致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后劲不足。

三、对策与建议 1、政策扶持,实现资源整合提档升级。在认真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前提下,发挥政府职能,并向贫困村倾斜,鼓励贫困村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合作社。按照国家《关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指导意见》,力争在每个贫困村培养3–5名致富带头人的任务目标,通过致富带头人创办领办小微企业、合作社。整合全县同类资源的专业合作社,引导成立规模较大的联合社,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2、规范建设,实现合作社建设提档升级。开展合作社带头人培训,提高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的法律意识和市场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依法办社、依法兴社的能力,农业部门大力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制度、章程、管理等方面把松散、分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强化起来,使合作社的规章制度真正的发挥作用,提升合作社的公信力和诚信度。

3、市场引领,实现无缝对接提档升级。以市场导向为发展前提,引导合作社与龙头企业、贫困户对接。农业部门搭建平台,加强贫困地区政府与扶贫龙头企业、扶贫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合作社与贫困户的产业对接,推进贫困地区产业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建设,实现产业扶贫可持续发展,即解决了卖难问题,又为企业解决原料,从而达到双赢。

4、品牌规划,实现经济效益提档升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产品要以品牌为主体,实施“商标富农”战略,引导贫困村专业合作社走 “名”、“优”、“特”产品为重点的发展道路,通过品牌效应,吸引资金,增强发展空间,增加农民收益。

5、加强监督,完善监管上提档升级。要严格市场主体准入,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杜绝一哄而上的现象。做好登记前的调查核实工作,对于创办目的不纯、提供虚假登记材料骗取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进行教育、整合帮助其提档升级,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运营。让农民合作社真正起到“建一个合作社,兴一个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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