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工作总结
2014年***县被确定为山东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试点单位之一,***县农机局按照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财政厅《2014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和市农机局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筹划部署,引导我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高能耗农业机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做好农机节能减排工作。2014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我县共报废旧农机179台,更新机械179台,其中更新自走式玉米收获机27台,轮式拖拉机83台,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64台,其他配套机械5台。落实报废补贴资金33.6万元,更新补贴资金530.38万元,农机报废更新共用补贴资金563.98万元。
(一)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二)深入宣传 广泛发动。
(三)落实制度 规范程序。
2、报废补贴和更新补贴捆绑实施不利于报废工作的开展,更不利于新型农机具的推广。报废更新试点的政策是,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者必须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并且购买新机具,报废补贴与新增农机购置补贴捆绑实施,同步兑现,当年核定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只能当年使用,补贴额度用完即止。许多老旧农机闲置无处存放,有的机主仅愿意报废旧农机,但没有购置新机的愿望,使得一些老旧机具不能及时被淘汰,致使一些到了报废年限的老旧机械简单维修后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安全生产隐患很大。
1、放宽机具报废与更新补贴政策捆绑实施的限制,使得更多的农机手积极参与到农业机械报废和更新的行列中,进一步加快推进老旧农业机械的淘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步伐。
3、加大对报废农机的补贴力度,适当提高中小型农机具的报废补贴额度,使广大农机手得到真正的实惠,充分调动广大农机手参与报废更新的积极性。
***县农机局。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