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赔诱因与应对措施
摘要:施工索赔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索赔,近年来,索赔在我国建筑企业受到普遍重视,无论从施工索赔的数量或金额上,都在稳步增长。
施工索赔已经就成为施工单位减少损失、节约成本的一个重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索赔的认识,更好提高施工施工索赔效果,本文对我国施工索赔发生的诱因以及应对措施进行了探讨。
毕业论文网 关键词:施工索赔;工程;建筑市场 一、前言 众所周知,建筑施工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持续时间长,而且往往都在野外作业,受影响的因素比较多,各种不可预见的事情经常发生,程度繁琐而复杂,风险无处不在,稍有不慎就会陷入被动。
这些额外的风险往往增加了巨大的成本,这给施工方造成压力。
我国的施工企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中,为了获得合同,往往采取低价报价的策略,利润空间狭小,没有低于成本增加的能力,为此施工索赔就成了实现合理经济补偿,保证企业赢利的合法手段,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极为重要的环节,主要涉及到承包商自身正当利益的维护和经济损失的弥补。
尤其是随着我国建筑企业国际化步伐的加快,必须恪守国际规则,施工索赔是我国施工企业应对国际市场挑战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决定工程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然而,从大量的工程实例中可以看到,我国建筑业工程索赔管理仍然是较为薄弱的一个环节,对于相应的程序与细节注意不到,影响了索赔的成功。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新的变化,例如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施工条件比招标文件中复杂而恶劣,招标文件的中勘察资料明显失真,增加了工程的难度和技术,造成施工成本的增加,这时施工方往往提出索赔。
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一般包括两个方面,有的是承包商要求延长工期,例如施工过程由于施工人员罢工或者施工条件达不到等原因无法按期施工,施工方方提出延长工期申请,这时不能要求赔偿。
还有就是一些特殊天气,例如下雨、飓风、地震等造成工期延期,施工方可以要求索赔。
再有就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导致施工停止,图纸未加说明的,施工方也可以提出索赔申请。
3、业主或者监理方的错误指令和要求,导致施工中断或者施工错误,施工方可以提出索赔申请。
4、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
近年来,由于物价高企,尤其是原材料涨幅很快,导致施工过程所需材料、人工、机械费用都大幅上升,施工方无利可图,也会提出索赔要求。
很多施工索赔都与拖欠工程款有关,一般的施工合同中都有详细注明,业主如果不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影响到施工方的施工进程,施工方可以提出索赔申请,附加利息。
三、施工索赔的应对方法 1、施工索赔的计算方法 为了使索赔计价准确,提出的索赔金额有说服力,需要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的时候就建立起完善的“工程成本系统”。
现分述如下。
(1)人工费。
在索赔款额中,人工费一般占较大比重。
此外,承包人按规定向政府交纳的工资税金,以及向工人组织交纳的费用等,都是应索赔的款项。
(2)设备费。
计算设备索赔的依据是统计计算出所增加的设备运转小时数,包括了新增设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采购费、运输费及运行维修费等。
(3)材料费。
或修改工程内容,使工程所需用的建筑材料增加,由此发生的费用理应得到补偿。
至于新材料的数量则比较容易,只要把原来的(投标书中)的材料数量同实际使用的材料单据加以比较,即可准确地计算出来。
(4)分包费。
所以,总承包人的索赔工作往往涉及分包大所承担的工程部分,索赔项中也包括了分包工程的索赔款额。
但在具体计算分包工程费增加款额外负担时,除了业主方面的原因外,往往也与总承包人的协调配合有关。
(5)保证金。
在承包施工的工程量大幅度增减时,承包人保证金支付金额亦应作相应调整。
如果工程量不变而下期延长时,承包人支付的保证金期限延长,相应增加的保函费用和贷款利息等项费用应由业主予以补偿。
(6)保险费。
在承包合同的实施过程,业主要求增加工程项目时,尤其是由于增加工程量而让承包人延长工期时,承包人必须办理新增工程的各项保险,并办理已购保险的延期手续,增加了保险的开支(7)利息。
2)业主推迟退还保留金。
2、索赔的处理方法 依据索赔的目的和性质,大致分为以下二种:一是单就工程设计变更签证以及停水停电记录等所引起的索赔;二是由于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延误或由于其它原因,导致施工单位工期变更而对利润进行的索赔。
对于第一种索赔,处理起来相对比较简单。
可以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等,核实工程量增减的真实性,隐蔽工程验收的合法性,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两人以上签证。
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设计变更应有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印章,且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
确定索赔的证据在时效性和真实性无误的情况下,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核。
对第二种情况下的索赔处理,相对来说处理起来比较复杂和麻烦,不仅需求证据关联性上真实,而且对索赔的时效性要求也是非常重要的。
由于工程款的不到位,而造成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事件很多,而此种索赔报告的审查处理所涉及的证据范围也非常广泛。
3、索赔资料的收集 索赔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施工方提出索赔申请时,必须有详尽、完备、真实、全面的材料做支撑,还必须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索赔证据需要在平时积累,索赔的依据包括: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及其补充协议条款,工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开工前建设单位提供的“三通一平”情况,工地会议记录、各种施工进度表,施工单位编写并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字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招标文件,合同标书,施工单位施工日志、停水停电记录,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天气变化记录、设计变更、材料物资购买单据、工程会计资料、现场工程量增减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等。
处理索赔时应以这些材料为依据,必须做到有理有据,材料必须是书面文件,而且是双方签署,至于一些隐蔽工程资料尤其要注意,这也是施工索赔经常涉及到的部分,资料收集也比较困难,必须要求准确无误,受影响的工作情况清楚明了。
总之,索赔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因此,施工索赔报告提交的及时性成为索赔成立的首要因素。
参考文献: 1、蒋菌菌.对施工阶段工程索赔的管理[J].山西建筑,2007,(7). 2、金荣标,姿明亮,张敏方.浅谈建筑工程索赔[J].科技资讯导报,2007,(12). 3、孔昊泉.浅谈国内工程索赔现状[J].治淮,20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