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岗位各类记录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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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岗位各类记录管理的规定。

为规范我部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各类原始记录和统计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特制订有关规定如下:

1.各岗位员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当班的各类记录;。

2.记录人要保证所记录各类信息特别是原始数据及由其生成的统计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

3.各类记录书写要认真工整,保持记录本的整洁,不得随意涂改和书写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发现问题(如数据失真)要在记录本上详实说明,并及时向科长或主管工程师反映;。

5.科长、主管工程师或部门领导随时抽查各岗位相关记录,对于记录不规范的责任人,分别予以如下处罚:

⑴第一次责令书面检查并罚款50~100元;。

⑵第二次责令书面检查并罚款100~200元;。

⑶第三次予以300元以上经济处罚并报请公司作待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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