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赎回费能遏制短炒基金吗

最近证监会出台一项新规,要求对开放式基金持有少于6个月的赎回行为强制征收惩罚性赎回费,目的是通过抬高赎回成本遏制投资者短炒基金的行为。

偏股基金销售一片惨淡的当下,这一限赎新规究竟会促使更多的投资者选择长期投资还是逼更多的投资者远离基金呢? 下载论文网   “红五月”预期落空后,当不少投资者期盼着股市将会出现二八转换时,进入6月,市场却给投资者来了个下马威,大盘以跌跌不休的态势把投资者送入了一个忐忑不定的端午小长假。

而就在6月7日,小长假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新规明确了开放式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促进市场化差异化费率形成、丰富销售费用收取方式、支持基金销售分支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等。

尤其引人注意的是,新规还明确要求对持有期少于6个月的赎回行为强制征收惩罚性赎回费,该部分费用将计入基金财产。

这一新规的出台可以说是在基金市场中扔下了一枚深水炸弹。

眼下熊市已进入第六个年头,且还看不到明显的大牛市到来的征兆,这对众多基金公司而言可谓流年不利,偏股基金大多销售乏力,各家基金公司都在想方设法开拓销售并尽量保住基金规模。

巧合的是,6月7日正是今年高考开始的日子,而今后将对短炒基金的行为征收多少惩罚性赎回费,也将是摆在各大基金公司面前的一道难题。

赎回费标准下放基金公司   根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的说法,目前我国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费用涵盖申(认)购费、赎回费、转换费、销售服务费、增值服务费和客户服务费(尾随佣金)等多种类型,对销售费用结构和最高水平等也作了相应规定。

此规定自8月1日实施后,新注册的基金销售费用结构、水平适用于该规定;实施之日前已经注册的基金,其销售费用结构、水平的调整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定程序自行确定。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明确,强制性惩罚性赎回费规定适用于除ETF基金、LOF基金、分级基金、指数基金、短期理财产品基金等之外的股票基金或混合基金

不过证监会并未明确惩罚性赎回费的具体比例。

基金销售费用收取方式上,新规在目前允许货币市场基金和部分债券基金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收费基金种类,允许各类基金采取此种方式。

翻阅今年2月证监会公布的《关于修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可以发现,在意见稿中,证监会曾建议对收取销售服务费用的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应当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5%以上的赎回费;对于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以上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75%以上的赎回费

上述赎回费均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而此次正式出台的新规中之所以没有硬性规定具体的赎回费下限,有业内人士表示,可能是由于部分基金公司担心强制规定过高的短期赎回费率将会使部分基金投资者在投资前有所犹豫,进而使得部分基金投资者流失。

而从证监会此次新规的精神来看,证监会也鼓励各家基金公司形成差异化费率,因此在征收短期赎回费的标准上把权力下放给了各家基金公司。

强收赎回费意在更公平   那么证监会出台这一新规的初衷是什么呢?从规定文本描述来看,主要目的有两个。

一是促进基金市场更加公平,即避免投资人的频繁交易对长期持有人利益造成损害。

这是由于在债券型基金中,过去经常会出现在打新收益率较高的时期,部分短期套利资金蜂拥进入债券基金中分享打新收益。

打新结束、收益到账后又迅速赎回,这样一来就摊薄了原有的长期持有人的利益。

而这两年由于股市持续低迷,偏股基金发行困难,为了冲高新基金的首发募集资金量,基金公司会动用各种资源、以较高的渠道费用来吸引一大批帮忙资金,而这些资金在新基金上市后会很快赎回基金规模的暴涨、暴跌会使得基金风格漂移,对基金经理的操作带来极大的困扰,同样会损害到长期持有基金的真正的投资者的权益。

而对偏股基金强制征收短期赎回费,将能大大推高这些帮忙基金短炒的成本和风险,从而抑制新基金发行中的泡沫,让基金的市场规模显得更加理性而真实。

尽管作为开放式基金证监会不能强制要求基金持有人必须持有3个月或半年以上,但通过对短期持有人征收较高的惩罚性赎回费,并将这部分费率并入基金资产,则能够实现用短期持有者的权益对长期持有人权益的补偿。

另一个可能更重要的目的是证监会希望以此来进行投资者教育,通过费率杠杆,促使基民们摒弃短炒基金的习惯,鼓励其建立起长期投资的投资习惯。

新规可操作性存疑   尽管初衷良好,但这一新规能否真正落实却还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在操作层面就存在一定的困难。

假如投资者分批买入某基金,其中部分持有期满6个月,部分不满6个月,此时投资者赎回部分基金,那是否要征收惩罚性赎回费呢?而假如赎回费率标准划分得更细,比如根据半年内、3个月内、1个月内和1周内赎回的费率依此递增的话,会给赎回费的计算带来更大的困难。

此外,许多基金公司为了鼓励投资者进行基金定投,会对以定投形式申购的基金给予优惠的申赎费率(甚至为了吸引投资者而承诺定投满若干年后可免收一切申赎费用),由于定投往往会呈现出“在市场低点长期持续小额申购,在市场高点一次性大额赎回”的形式,因此赎回定投的基金时往往会有一部分基金的持有期不满6个月,这部分定投收益的赎回费又该如何计算呢?假如对这部分定投基金征收惩罚性赎回费,显然与证监会的初衷相悖;假如不征收惩罚性赎回费,又难免会引发新的不公平。

新规可能被架空   更重要的疑问在于,既然证监会把制定费率的权力下放给了基金公司,而基金公司又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营利性机构,这就很可能导致基金公司在执行这一规定时为了顾及投资者情绪而手下留情。

事实上,尽管债券型基金对短炒资金收取惩罚性赎回费已有多时,但真正敢于收取诸如1.5%这样的高额惩罚性赎回费基金依然是凤毛麟角,原因就是怕征收太高的赎回费会吓跑不少投资者,使自身利益受损。

假如今后强制征收赎回费,最终能收到的恐怕也只有那些资金量较小的个人投资者,而申赎动辄几百万元甚至几千万元的机构投资者由于资金体量大,议价能力强,基金公司也未必真能收得到赎回费

然而从对基金正常运作的影响角度来看,散户的赎回行为大多分散而规模较小,因此对基金的影响极小,反倒是机构大资金进出对基金运作的影响极大,这也是许多货币基金在春节、清明、端午等各种节假日前好几个工作日就纷纷叫停500万元或30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申购,而对小额资金申购的限制则低得多的原因所在。

换言之,新规最终很可能像“国五条”那样高高举起,轻轻落下,非但没有落在真正应该限制的机构大资金上,反倒让对基金影响不大的个人投资者备感受伤。

徒增基民入市成本   从市场现状来看,弱市中原本就很难吸引投资者购买偏股基金,如今又偏偏针对偏股基金征收惩罚性赎回费,难免会起到雪上加霜的负面效应。

毕竟,征收惩罚性赎回费和提高证券交易印花税或券商佣金一样,最终都会增加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只不过前者针对特定的短线投资者,后者则针对所有投资者罢了。

试想一下,之所以不少基民选择短炒基金,不正是因为市场不景气吗?短期投资获利的就想迅速落袋为安,亏损的怕进一步扩大亏损而迅速赎回止损。

在没有惩罚性赎回费之前,至少他们还敢于尝试投资,但今后他们很可能由于入市成本的大幅增加而索性放弃入市,导致市场资金面进一步趋紧。

没有新鲜血液的注入,股市就难以走强。

股市持续走弱,又会进一步削弱投资者入市的信心和积极性,形成恶性循环。

假如监管层真的想要加强投资者基金的信心,应该做的不是限制投资者赎回,而是进一步打击市场中损害基民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比如层出不穷的老鼠仓。

只有还基民、股民们一片更加透明、更加公平的投资天空,让投资者看到实现自己股市中国梦的希望,才能最终迎来一轮大牛市,让老百姓在股票市场中获得实质性的财产性收入。

该谁教育谁   邢力   近年来,“投资者教育”一词频频出现在财经新闻上。

这个词语乍听起来似乎十分科学、理性,但细细分析却发现其内在逻辑存在不少问题。

记得去年年初,时任证监会主席的郭树清曾多次在公开场合鼓励投资者购买大盘蓝筹股,声称“蓝筹股显示出罕见投资价值”,并给出了诸如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市化高峰期,沪深300等蓝筹股静态PE才13倍等一系列荐股理由。

郭树清甚至还大谈自己的炒股经,希望给投资者传授几招正确的炒股理念,俨然成了一名股票分析师。

然而过去一年多蓝筹股的低迷走势却分明告诉人们:投资者压根不买郭树清的账。

投资者上了理财课,显然超出了证监会的工作范畴和工作能力。

当然,监管层有时也需要做点教育工作,但对象应该是基金公司等为投资者服务的金融机构,监管层应该教育他们必须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为投资者的财富保驾护航,并在其违约时给予相应的惩罚。

再谈谈基金等金融机构,让它们来教育投资者更是无稽之谈。

投资者基金公司之间是信托者和受托者的关系,基金公司受投资者的聘用来为其打理资产。

通俗地说,投资者是老板,基金公司是打工仔。

天底下哪有打工仔教育老板的事?如果你工作用心,业绩优良,老板自然会奖赏你(买更多基金,让你赚更多申购管理费),如果你老是想着中饱私囊(老鼠仓),业绩又一塌糊涂,却整天反过来教育老板说:你应该目光长远,对我有信心;甚至威胁老板:假如你辞退了我,要支付一笔高额违约金(赎回费)。

假如你是老板,你会是什么反应?   假如长期持有基金能带来更高的回报,又有几人会选择短炒基金呢?在2006、2007年的大牛市中,许多投资者都长期持有基金,支撑他们持有基金的不是所谓的“长期投资”或者“价值投资”理念,而是“赚钱效应”。

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前些年的基金一哥王亚伟掌舵的华夏大盘基金

华夏大盘基金的收益曾长期位于同类基金最前列,尤其是当2007年年初该基金停止申购后,华夏大盘基金一时“洛阳纸贵”,没买的投资者悔不当初,中途卖出的投资者同样懊恼不已,那些坚持持有的投资者则视之如珍宝,打死也不舍得卖了。

那时就算证监会愿意倒贴投资者赎回费投资者短炒华夏大盘,恐怕也没几人愿意。

由此可见,真的要接受教育的,不是投资者而是管理者。

当“老鼠仓”横行而难被发觉时,监管层有什么资格去教育投资者要对基金市场有信心?当许多基金经理自己整天都忙于听消息扎堆短炒股票时,基金公司有什么资格去教育投资者要相信价值投资?市场永远是最好的老师,说一万句“股市有风险、投资须谨慎”的教育效果也没有让投资者切身经历一轮轰轰烈烈的牛熊嬗变来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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