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机关处理制 总 则 条 使厅机关处理工作规化、制化、科学化提高公处理工作效率和公质量根据国有关规定结合厅机关实际制定制。

二条 厅机关处理工作应坚持实事是原则严格按国和制规定进行做到准确、及、安全、保密。

三条 厅办公室主管厅机关并责指导下级单位处理工作主要任是()依据国有关规定制定厅机关处理工作各项具体规、制并责组织实施;(二)责厅机关收、发办理及公管理、立卷归档等工作;(三)起草、校核以厅和厅办公室名义制发公;(四)责公处理督促检工作; (五)责公处理安全保密工作;(六)对下级单位处理工作进行业指导组织业交流和业培训;(七)责与公处理有关其他工作。

四条 厅办公室责公处理工作人员应具有较高政治和业素质工作积极作风严谨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刻苦钻研乐奉献。

要熟悉各种办公动化手段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条 厅机关处理工作应当贯彻“党政分开”原则行政公不得对党组织作指示不处理党各种事。

二 公种类六条 公必须按国规定种行公种类主要是()命令(令)适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规;宣布施行重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定。

(二)定适用对重要事项或者重行动做出安排。

(三)指示适用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原则。

(四)公告、通告“公告”适用向国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定围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

(五)通知适用批下级公发上级机关秒相隶属机关公;发布规;传达要下级机关办理有关单位要周知或者共执行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六)通报适用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报告适用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

(凡请上级机关指示或者批复公不得用“报告”)(八)请示适用向上级机关请指示、批准有关事项

(“请示”就是“请示”不得用“请示报告”)(九)批复适用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函适用不相隶属机关相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批复。

(即使是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批复也不得用“请示”)(十)会议记要适用记、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三 公格式 七条 公般由发机关、密等级、紧急程、发、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附件、印、成、附、主题词、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等部份组成。

()发机关应当写全称或者规化简称;合行可以用主办机关也可以用几机关名称主办机关应当排列前。

(应编主办机关)(二)密公应当分别标明“绝密”、“机密”、“密”。

件密等级标首页右上角密码电报密等级标首页密级栏。

“绝密”、“机密”公应当标明份数序。

(三)紧急公应当分别标明“特急”、“紧急”标首页右角上有级收标其下方位置。

紧急电报应当标首页等级栏标明“特急”、“加级”、“平级”。

(四)发包括机关代、年份、序不般位发机关下横格线上正位置。

年份不能简写置括。

合行只标明主办机关发。

(五)上报公应当标明签发人姓名般标发右侧。

合上报签发人姓名上下排列排列顺序与发机关致。

(六)公标题应当准确简明扼要地概括公主要容般应当标明机关并准确标明公种类标题除法规、规名称加名外般不用标批公标题应当避免使用重复用语。

(七)主送机关应当机关全称或者规化简称位标题下、正上顶格位置。

不便正前列出主送机关公如“定”、“会议记要”等主送机关可以列正。

(八)公如有附件应当正以、成前明附件名称如有二以上附件应当明附件序。

附件应当首页左上角明附件序。

附件般应当与主件装定起如不能装订起应当附件首面左上角明主件发。

(九)公会议纪要外应当加盖印印端正盖正成上方上沿不压正底边成下。

合行合发机关应当加盖印印从左到右排列排列顺序与发机关致。

盖印公般再标明机关名称。

落款署领导人姓名应当冠其职。

如正末页无空白处盖可另加标明成并加盖印印左上方标明“(页无正)”。

(十)成以领导人签发日期准合行以签发领导人签发期准;电报以发出日期准。

(十)件应当标主题词。

上报件应当按照上级机关要标主题词主题词标件末页送机关上。

(十二)公件送机关标主题词下、印发机关和印发上。

八条 公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印制件标题般用宋体正用3仿宋体每页9行每行5。

公用纸般6开型(60×8)涉外公采用国际标准型(97×0)。

左侧装钉。

四 行规则 九条 湖南省交通厅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职能部门职权围可以独立对外行上行向省人民政府、省人、省政协、国交通部报告、请示工作。

根据工作要向央有关部委汇报、请示工作。

平行向隶属单位和地、州、市交通局布置工作交办任答复请示事项

厅各职能处室不得对外行厅办公室可以对外、对下行职权围向不相隶属单位行。

十条 各行业管理局和二级单位职权围可对行般不得越级请示工作、不得越权对外行。

十条 单位可以和级党委、军队机关、人民团体、行使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合行。

十二条 “请示应当事;般只写主送机关除领导交办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人。

十三条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五 收办理 十四条 收办理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十五条 收应当有专人责登记。

标明密等级公、上级机关公、报送机关公以及代厅拟稿、会签稿、重要送公应编登记。

十六条 件分发应当根据件确定发送单位、密等级、紧急程、有无附件等情况对清楚编登记、封发机密件和绝密件封口应当加盖密封或贴密封笺交机要交通部门投送。

十七条 要办理部门应当及提出拟办见送领导人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

紧急公应当提出办理限。

十八条 承办单位应当抓紧公办理不得延误、推诿。

对不属单位职权围或者说不宜单位办理应当迅速退回交办单位部门并说明情况。

十九条 拟草公应当做到 ()合国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如提出新政策规定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明确条理清楚精炼写工整标准确编幅力简短。

(三)人名、地名、数、引准确。

引用公应当先引标题引发。

日期应当写具体年月日。

(四)发公应当发件责任者和公标题。

(五)结构层次序数层“”二层“()”三层“”四层“()”。

公结构层次不宜多。

(六)必须使用国法定计量单位

(七)用词用准确、规。

使用简称般应当先用全称并明简称。

(八)二级单位代厅拟稿应当按公格式打印或者用方格纸誊正领导人签署上报。

(并附报稿磁盘)二十条 公数除成、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作词素数必须使用汉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二十条 公机关领导人签发

重要或者涉及面广必须由正职或主持副职签发;授权有公可以由办公室主任签发

二十二条 审批公 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见并写上姓名和审批。

其他审批人圈应当视。

圈要明。

二十三条 草拟、修改和签批公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专用签笔。

不得装订线外写。

二十四条 公送领导人签发应当办公室进行审核。

审核重是是否要行是否合国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是否和有关部门协商、会签表述、使用、公格式等是否合《国行政机关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二十五条 上级行政机关密公除绝密和明不准翻印外厅领导人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可以翻印、复印翻印、复印件按机要件进行管理密码电报不得翻印、复印。

不得密电明复明电密电混用。

二十六条 传递密公必须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安全。

利用计算机、传真机等传输密公必须采用加密装置。

绝密级公不得利用计算机传输。

二十七条 凡主送我厅和虽明确主送我厅但我厅办理公厅收发室应将公标题、密级、发、发机关、成日期、主送机关、份数、收日期登记妥善保证定期移交档案室归档。

将公全扫描录入微机发送至厅办公室处室办理公所列事项要该公收发室应提供复制件。

如发公应将该公送至办处室并明公向。

二十八条 厅办公室应当根据容和轻重缓急及提出拟办见送厅领导批示或者发送有关处室部门办理

紧急公应当提出办理限。

除特殊情况外厅领导不受理办公室登记、批公。

二十九条 对送几位厅领导传或传批公由厅办公室按定顺序送有关领导知或批示。

办理公传、传批应随掌握公向并作记录避免漏传、误传或延误。

除厅领导另有指示外不应将公厅领导行传递。

三十条 厅领导批示公或办公室请各处室部门处公由收发室或办公室送达各承办处室部门要签收、登记。

三十条 各承办处室部门应当抓紧公办理不得延误、推诿。

对不属处室部门职权围或者不适宜单位办理应当迅速退回厅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三十二条 送厅领导批示或者有关处室部门办理公厅办公室要责催办、办做到紧急公跟踪催办、办重要公重催办、办般公定期催办、办。

三十三条 公办理要保存每半年清理次交档案室归档。

机关会议和外面开会带回须会议结束月交档案室归档。

六 发处理三十四条 凡以厅名义和厅办公室名义制发公笔调首页应用《湖南省交通厅发稿纸》。

稿制作由主办单位责人签有关处室会签再送办公室核稿。

办公室核稿公稿不得直接送厅领导审批签发

三十五条 行应确有必要重实效控制数量力简短。

已开会作了布置和可用电话或当面议定事项不行;会议件、会议纪要和厅领导会上报告、讲话般不再行;贯彻上级件精神不再制发具体措施表态性或照照搬公。

三十六条 送核稿应做到合政策观明确条理清晰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风端正要力精炼用语规格式正确杜绝形式主义和繁琐哲学。

三十七条 厅办公室应确定专人责稿校核工作。

稿校核基任是协助厅领导保证公质量。

稿校核容是()报批程序是否合规定;(二)是否确行;(三)容是否合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指示精神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行图并现行有关公相衔接;(四)涉及有关部门事项是否协商并取得致见履行了会签手续;(五)所提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六)人名、地名、、数、引、密级、印发传达围、主题词、送单位和表述是否准确、恰当汉、标、计量单位、数用法及种、公格式是否合有关规定。

核稿人员应树立高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认真学习党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厅业熟练掌握常识丝不苟严格把关防止失误和疏漏。

三十八条 对确无必要行公稿应提出不予行建议并说明情况报分管厅领导审定。

领导批准不予行应终止核稿。

三十九条 稿如作较修改应与起草单位协商或请其修改。

四十条 稿由办公室核稿应送分管厅领导审并签发送机要室编写。

发件和般会议通知、事项通知由厅办公室主任签发处室部门处室部门名义向省系统对口业部门发函般由处室部门责人签发重要主管厅领导签发

四十条 凡与外单位合行应由其他单位签发再到我厅会签。

会签先由相关处室部门)提出见再由办公室核稿然送分管厅领导审定。

件容以我厅业主编我厅;业以其他单位主由其他单位编。

四十二条 稿印发应将原稿和正稿式五份送机要室由机要室交档案室存档。

四十三条 凡厅产生公印制装订盖由办处室部门)到印室取回并责分装主、送和其他送单位交收发室(送)寄。

机关及附近单位公般直接送达(不通邮局)。

邮寄般天次急件随送寄。

印 事 四十四条 厅办公室打室、复印室责厅机关印事原则上不承印私人和外单位件、材。

机关处室部门业性材、简报等应由各处室部门行打印交打室印制。

特殊情况下私人和外单位打室、复印室印制件、材须厅办公室责人。

四十五条 打室、复印室般不直接承接各处室部门送印任印件应先送厅办公室由厅办公室核定印制数量统筹安排交打室、复印室印制。

催印或发现印制数量、质量上问题各处室部门亦应告知办公室处理般不直接打室、复印室系。

四十六条 打室、复印室应热情机关准确熟练地掌握和使用公排印标准努力提高印效率和质量。

保证质量前提下对紧急或重要公应规定打印完毕。

送印件集应按照轻重缓急抓紧处理

四十七条 复印室应坚持定开机复印。

非急件每天上午00—00下午30—530急件办公室责人随到随印。

四十八条 厉行节约。

机关处室部门应尽量减少件、材打室、复印室应杜绝浪费熟练掌握速印、复印技巧严格按核定数量印制公。

四十九条 厅机关机要工作制、档案工作制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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