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扬附中校本课程管理办法】校本课程

州扬附校课程管理办法。

课程设置原则

学校课程是整体推进素质教育重要环节学校课程设置般遵循以。

原则

()社会要和教学原则课程开设应充分考虑到社会各方面学识和才能遵循各科教学纲要。

()学生性充分发展原则学术性课程应全体生主动生动性发展和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3)教师特长和学校特色原则应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师和条件努力促成教师提高和学校特色形成。

课程编制。

()学校课程将保持定延续性和稳定性特别是应体现课任教师性、才华弘扬学校特色。

凡具有系统知识和专门技艺教师可申请开设选修课教处和任课教师及教研组协商确定。

()学校课程学期阶段每周开设课列入课表并由教处、年级组制定每学期学校课程安排览表。

(3)凡开设学校课程教师拟课目名称、教学目标及主要容学生要等相关容另附学期教学计划学期初上交教处备案。

()鼓励学校课程开设般以相当必修课.5课计人工作量编教材者以3课计人工作量(编教材教处认定)工作量按月或按学期另行结算。

(5)课程开设必须定、定人、定地具体由教处统调整。

3、课程实施。

()必须教材

凡无教材教师必须教材学期结束应向教处提交编教材若无编教材可交则取消该教师该门课程开设格累积3次被取消开设教师不能参加校级以上优秀先进评选成熟编教材有关部门审定学校可助出版。

.。

()教师不得无故停止上学校课程;如有特殊情况须停课者必须事先报教处批准否则以旷职处理。

每节课必须认真名检学生出席情况。

(3)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写教案并遵守各项教学常规。

教师必须努力探讨教学方法以取得满教学效。

()学校课程完整且有特色教材(教案)、讲义可纳入学校教学成奖申报围。

(5)学校课程教学程课任老师责教学组织和考核年级组长班主任责学生出勤和协调工作。

(6)教处每月例行普课程开设情况每学期召开次学生座谈会听取见表扬先进促使改进凡不合要者则取消该选修课。

3、课程考。

()学校课程纳入考核围考核成绩优秀、良、合格、不合格登入学生学籍簿和成绩报告单。

()学期结束前教师必须认真考考试方式和考题事先报教处审核考工作由教处统安排。

(3)学生必须每学年选满二门并考合格考核成绩主要依据出席情况、听课表现、考结等几方面综合评定。

凡不合格者允许补考次补考不合格必须补修并再行考核。

()学校课程成绩和学业评定挂钩与评选三生、学习积极分子挂钩。

成绩优异者可评单项特长生学校课程成绩不合格并放弃再修者不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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