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评估方案_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
学师德建设工作评估方案 加强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进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适应进行培育和弘扬华民族精神教育要提高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制化、规化,根据教育部《关加强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若干见》(教基38)、《辽宁省学教师职业行规》和《辽宁省学师德建设工作评估方案(试行)》特制定方案。
、师德建设工作评估指导思想 师德建设工作评估工作要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三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紧密结合我市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实际进步完善学师德建设工作评估制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我市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师德建设工作评估程要坚持民主公开充分听取学生、教师、长、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见努力避免主观主义排除人因素干扰。
、实效性原则。
师德建设工作评估程要坚持实事是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不偏听偏信不能只评估而进行评估。
3、重建设原则。
要把评估作促进工作种手段和方法着眼长远发展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改建结合重建设。
包括师德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和职能发挥等情况。
、制建设。
包括师德建设工作规划计划、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奖励惩处、民主监督、档案管理、费保障等制建设情况。
3、工作开展。
、工作成。
主要是指学校师德建设情况学生、教师、长和社会对师德建设工作状况评价。
四、师德建设工作评估方法 、师德建设工作评估教育行政部门统部署下进行。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估下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学校。
评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其所属学校进行抽样评估评估学校要对受评学校教师“师德档案”进行随机抽样调抽样数应不低总样0%。
、对教育行政部门评估要采取评、社会评价与上级评价相结合定期评估与随机抽样评估相结合方式进行。
对学校评估学校评基础上每年进行次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年都应进行次我评估并写出面我评估报告存档备。
五、评估结及使用 师德建设工作评估等级分优秀、良、合格与不合格四等级。
对优秀单位要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不合格单位要限期整改。
锦州师专、锦州电、锦州市教师进修学院、锦州市卫生学校、锦州市财学校、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锦州职专、锦州二职专、锦州三职专、锦州四职专师德建设纳入次评估围评估细则参照《锦州市学师德建设工作评估方案(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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