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审计分析

论文关键词:绩效政府审计审计准则  论文摘要:绩效审计政府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目前我国绩效审计尚无地位,由此展开探讨。

在现代国家审计史上,绩效审计的采用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催产剂,开展绩效审计政府审计的发展趋势,是衡量一个国家国家审计是否具有活力的标志之一。

但是目前,我国绩效审计尚无法律地位,缺乏法律文件支持,对现有法规执行有不力一面,绩效审计没有统一的方法和技术、评价绩效的标准难确定、绩效审计人员素质不高等给审计实践带来风险;绩效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依据不足,因此,存在难度大和风险大的问题;在绩效审计中,事后审计的“马后炮”问题大量存在,影响了和审计结论实施的时效性;绩效审计存在“缺位”和“越位”等不规范问题。

鉴于此,我们应未雨绸缪,多方采取措施,为迎接绩效审计的挑战作好准备。

1 转变政府绩效审计模式,从模式转为立法模式      我国目前的政府审计体制是“行政模式”,其主要特点是政府审计机关政府负责,审计署隶属于国务院,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持全国的审计工作,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这种审计的双重领导,使被审计的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与审计者同属于一个领导,具有同一隶属关系和共同利益,严重影响了政府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制约了我国政府效益审计的发展。

与“行政模式”相对应的是美国的“立法模式”,审计总署受国会领导,独立于行政部门,只对议会负责并向国会反映审计的情况和提出建议,而且它的预算经费也是独立的。

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审计机构上的独立性,并为政府绩效审计创造了良好的。

同时,应在《审计法》或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国家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的法律地位、审计权限、范围、目标等内容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绩效审计开展提供有利的法制环境。

2 加快绩效审计准则体系的建设      国际上绩效审计规范建设的实践表明:建立并不断完善绩效审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是确保绩效审计质量及其有效开展的重要条件。

例如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绩效审计准则国家,早在1972年,就颁布了《政府的机构、计划项目、活动和职责的审计准则》,对“3E”审计绩效审计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准则曾于1981年、1988年、1994年和2003年进行了四次修订,使其进一步走向完善。

修订后的准则包括综述、政府审计种类、一般准则审计的报告准则7部分,并在最后两个部分对绩效审计的实施和报告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步骤。

这一准则对美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绩效审计开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在其影响下,《澳大利亚国家审计审计准则》中也包括了绩效审计准则,此时,澳大利亚还制定了《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绩效审计手册》、《1997审计长法》来专门绩效审计

英国国家审计署虽未制定绩效审计准则,但出版了一个旨在指导绩效审计的小册子《绩效审计概要》。

我国最高政府审计机关审计署自***年开始着手制定我国政府审计准则

1993年3月,审计暑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1996年1月,审计署提出了《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规划方案》,并于1996年底发布了38个国家审计规范;199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审计实施条例》;并于2000年对1996年12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

这些文件中先后提到要实行绩效审计,但其主要还是针对真实性和合规性审计,真正适用于绩效审计审计准则尚未建立。

因此,我们在倡导效益审计的同时,应集中力量积极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准则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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