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祭日期间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

公祭日期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确保国公祭日活动顺利进行保障国公祭日期环境质量展示浦口区良城市形象特制定方案。

、总体目标确保国公祭日期全区环境质量整体达标。

具体目标、空气环境质量达标。

0、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主要指标日值达到国二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达标。

城市集式饮用水地水质安全、优良;重要水体感官良。

二、适用段和围根据《国公祭日期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x政发〔05〕x)和《南京市人民政府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改善四季环境空气质量通知》(x政发〔05〕x)及启动级、二级管控措施采取更严格管控措施

管控段05年月7日至月7日共3天。

.阶段。

月7日至月5日强化日常监管实施严格管控措施

期若5分指数超00且有持续趋势按二阶段加强管控措施实施

.二阶段。

月6日至月7日全面实施加强管控措施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适用区域全区非托管围。

三、管控措施及任分工()阶段管控措施.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提升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进步提高脱硝、除尘等气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稳定达标。

牵头单位环保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管办有关企业。

()实施企业停限产。

水泥等重行业全面停产明显降低产能。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环保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管办有关企业。

(3)严格控制工地污染。

落实严控措施各类工地加强扬尘全程控制对措施落实或不达标停工整治;05年月日起除地铁工程等市政重工程外全区围桩基、土石方工程、渣土运输和拆除等易扬尘作业停止施工。

对停工工地裸露土方及易扬尘物实行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建工局;配合单位环保局、交运局、水利局、城管局等;实施单位江浦街道、顶山街道、泰山街道、沿江街道、永宁街道、桥林街道、星甸街道、汤泉街道、汤泉农场、老山林场、拆管心、开发区管办、珍珠泉管办、老山假区管办、科工管办、国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水集团、软件、浦口新城有关企业。

()增加道路保洁频次。

严格落实道路保洁作业规定加机扫冲洗频次实施道路冲洗作业严厉处抛撒滴漏车辆。

确保主次干道无积尘、见色车辆行驶无扬尘。

牵头单位城管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管办有关企业。

(5)实施人工增雨。

加强气象预测充分利用有利气象条件积极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程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牵头单位区气象局;实施单位区气象局。

.水环境质量管控(6)实施水体全面保洁

主要水体水面和岸边落实每日保洁重保障水体及岸边实施专项保洁落实全段保洁实现水清岸洁。

加强河道泵管理禁止向河道直排污水。

牵头单位城管局、水利局;实施单位浦口新城、城建集团、相关街道管办

(7)实施重水体巡制。

加强重水体水质监测、巡掌握水质动态信息。

开展每周巡严密监控水质状态。

加强水地巡。

对集式饮用水地开展每日巡确保饮用水地水质安全。

牵头单位环保局实施单位水集团、相关街道管办

(二)二阶段管控措施实施阶段管控方案基础上进步采取二阶段加强措施

.环境空气质量管控(8)进步实施企业停限产。

重企业实施程停限产措施(详见附件)。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环保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管办有关企业。

(9)严控长江码头污染。

暂停长江浦口段码头产生气污染装卸作业减少气污染物排放;严控码头扬尘污染。

牵头单位区交运局;实施单位有关企业。

(0)强化工地扬尘管控

除地铁等市政重工程外全区围工地全部停工;对停工工地裸露地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混凝土搅拌全部停产。

牵头单位区建工局、住建局;配合单位环保局、交运局、水利局、城管局等;实施单位江浦街道、顶山街道、泰山街道、沿江街道、永宁街道、桥林街道、星甸街道、汤泉街道、汤泉农场、老山林场、拆管心、开发区管办、珍珠泉管办、老山管办、科工管办、国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水集团、软件、浦口新城有关企业。

()全面加强道路保洁

加道路保洁力对全市主次干道连续进行冲洗、洒水、清扫作业。

牵头单位城管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管办

()停止易扬尘物运输。

全区围暂停渣土、沙石等运输严控渣土车辆。

暂停卸车倾倒作业以及码头和船舶煤炭、矿石、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物装卸作业。

牵头单位城管局、区交运局、区公安分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管办

(3)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

禁止所有黄标车、高污染车辆及重型车上路行驶;禁止外地高污染客运车辆进入浦口。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配合单位区交运局、环保局

()减少公用车出行。

停止30%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公用车使用。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实施单位街道办事处区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5)支持市民公交出行。

增加地铁、公交运力支持市民公交出行减少私车上路行驶。

牵头单位区交运局。

.水环境质量管控(6)加重水体巡力。

对重保障水体开展每日巡、监测严密监控水质状态。

牵头单位环保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管办

四、保障措施()成立区环境质量保障领导组。

组长吴光政;领导组成员区政府办、环保局、工信局、建工局、督察办、公安分局、城管局、交运局、水利局、气象局、浦口新城、各相关街道管办单位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局长担任。

(二)落实责任分工。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逐项制定落实方案确保责任到人、管控到位。

各相关企业对照管控方案制定详细实施计划落实任分工明确责任人。

(三)严格监督监管。

对限产停产企业、停工工地以及重污染企业实施专人责制。

工信、建工等部门对上述管控企业派专人驻监管并对各街道管办以及单位、部门驻监管人员落实防控措施情况实施职责围监督。

区督察办牵头职能部门督基础上根据部门建议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单位进行督办对造成不良影响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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