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民参与制度_公民参与政府治理的制度

宪政含义。

宪政概念西方学术界有以下几种理()认宪政强调宪法权威承认宪法是“法法”;()宪政道德价值取向是人权;(3)宪政权力“合法”和(人民)“”;()宪政是种制安排如代议制、选举制、多党制、两党制、分权制等。

我国古代也存民思想但宪法宪政却是从西方引入。

我国学术界对宪政概念众说纷纭但主流观都认宪政是种治国方略区别宪法

董和平教授其《宪政问题研究》指出所谓宪政就是宪法政治是指依据宪法民主设计而形成社会政治治理状态是民治和宪治结合体。

该董教授指出宪政体制包括政治权力配置机制公民参政机制和政党执政机制

仅就公民参政机制予以讨论。

二、公民参与含义。

公民参与,通常又称公共参与、公众参与,是现代西方政治学率先提出重要术语。

它是指公民愿地通各种合法方式参与政治生活行,也就是普通公民运用和行使公民权利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切活动。

公民参与有三基要素。

参与主体。

公民参与主体是拥有参与、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普通公民,即作非国机关工作人员公民,而不是泛指全体公民

二是参与形式。

公民参与有许多种不形式和渠道,而且随着信息和科学技术发展,参与形式也不断增加。

三是参与领域。

凡是有集体生活地方,就有公民参与领域。

公民不仅可以参与政治生活,还可以参与社会济化生活或居民社区生活

语境下公民参与是指公民政治参与

三、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我国济水平发展不平衡各地交通、通讯等条件参差不齐;公民受教育水平不等且总体水平不高;受我国特定历史、政治背景影响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热情不高识不强。

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现状表现、不地域、不阶层公民政治参与识发展程存明显差异。

、存不公民政治参与动机理智型与情感型、主动型与被动型反差。

3、公民政治参与层次存偏重高层次忽视低层次倾向。

公民政治参与要和参与能力存反差。

四、完善我国公民参与制措施。

()健全我国公民参与制。

我国宪法赋予了公民参与权相关法律也有公民政治参与相关规定。

但是这仅是原则上赋予公民权利没有具体法律制予以细化缺乏可操作性。

因就我国目前状况看, 首要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健全和完善公民政治参与具体制。

其次, 要积极、稳妥、深入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事实证明, 充满活力政治体制不但有利济发展, 而且能使公民更地参与政治

三, 加强法制建设, 公民政治参与提供法律依托和保障

(二)扩宽公民参与渠道。

目前我国公民参与表现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行使其他方面几乎是空白。

因现有基础上扩宽公民参与政治渠道是必要。

各地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央有关精神制定并实施公民政治参与活动相关制和办法包括民主协商制、与群众对话制、群众见征集制、群众政治参与监督制等以完善我国公民参与制。

(三)建立公民参与保障体系。

了使公民能更地参与到国政治生活建立相应保障体系是必要也是必须。

公民参与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制保障和物保障

保障是指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格、方式、程序等方面规定。

保障是指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相关费用等方面保障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首先要就是公民生存问题。

公民只有身生存得到保障基础上才会追更高层次生活参与政治生活

参考献。

[]杨海坤主编跨入新世纪国宪法学[]北京国人事出版社00。

[]董和平宪政问题研究[]法学008()。

[3]郭圣耀,李丽提高公民参与建设型政府[]辽宁行政学院学报007(6)。

[]刘玉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现状及对策探析[]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005()。

(作者简介高燕(985―)女重庆足人南民族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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