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物业挞定程序

商业物业挞定程序

四种挞定情形:

1、认租已获得批准,认租方五个工作日内不签正式租赁合同的,予以没收认租金。

2、已签租赁合同,在起租日届满十五天内不收铺的,予以没收押金

3、已签租赁合同且已收铺,但没有在首次免租期届满一个月内开业,予以没收押金

4、执行合同过程中,承租方要求更改租赁条件不获出租方同意的,予以没收押金

一、工作流程。

二、工作指引。

1、取证须现场拍照。

2、警告通知须送达承租方,第二、三种情况须在该铺门面张贴通知并拍照取证

3、对达到上述三种情况,发出警告给予五个工作日宽限期。

4、警告和终止通知均须抄送管理中心。

5、管理中心在接到终止通知后,须按通知之日停止水电供应,停办装修申请,停止支付钥匙,并派保安人员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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