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物业挞定程序
四种挞定情形:
1、认租已获得批准,认租方五个工作日内不签正式租赁合同的,予以没收认租金。
2、已签租赁合同,在起租日届满十五天内不收铺的,予以没收押金。
3、已签租赁合同且已收铺,但没有在首次免租期届满一个月内开业,予以没收押金。
4、执行合同过程中,承租方要求更改租赁条件不获出租方同意的,予以没收押金。
一、工作流程。
二、工作指引。
1、取证须现场拍照。
2、警告通知须送达承租方,第二、三种情况须在该铺门面张贴通知并拍照取证。
3、对达到上述三种情况,发出警告给予五个工作日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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