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1、预算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谦虚谨慎,有强烈的责任心,有集体荣誉感。

2、预算员在对外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能旷工、迟到、早退,违返者每次负激励50元/次。

3、预算员必须工程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全面的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经营部必须加大日常审核力度,全面掌握工程结算工作。

4、预算员日常工作中的各种报表、统计数据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5、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定额内容及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法律法规,并能灵活运用,掌握常见工程类型有关测算数据。

6、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严格按合同规定编制预、结算

7、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必须及时向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上报工程进度结算。每月20日前按施工形象进度编制好月份工程结算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8、每年l2月20日前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跨年度工程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建设单位,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9、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工程竣工后l5天内完成,如拖期罚款50元/天。工程竣工结算经过经营部审核后,上报审核单位。预算员应随时做好与审核单位核对结算的准备工作。

10 土建预算员必须要负责组织落实其他专业的有关预、结算数据统计及预结算上报等工作。

11 负责每月向财务部提供实际工程进度结算和甲方审批后的形象进度结算一份。

12 甲方结算及外分包结算,每年必须装订成册,便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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