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的路向选择

摘 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领域内存在着复杂矛盾和问题,必须加强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传统社会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必须进行社会治理机制创新

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是一项复杂、长期的任务,需要树立正确的社会治理创新理念。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社会治理创新路向   一、社会治理的提出   从社会治理来源看,社会治理一词是“治理”这一术语在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中广泛运用后产生的,是西方国家为谋求解决当今社会所面临的多重危机而兴起的一种公共行政改革思潮。

社会治理理论对西方国家产生了重要影响,大量国家将其付诸实践。

它所阐述的一些理念,譬如:打破社会科学“两分法”的传统思维方式;把社会治理看作是当代民主的一种新的实现形式;公民社会也是合法权力来源等,对我们认识当代社会治理问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但是,作为一种不成熟理论,社会治理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也存在诸多缺陷:如何发挥多中心治理优势而遏制其比较劣势,实现治理的最优效应;如何进行制度设计,避免多元行动主体的集体行动实效;如何科学定位政府在治理中“元治理”的角色;如何摆脱治理价值诉求中的矛盾选择;如何解决社会治理的适用性问题等,这都需要我们在进行社会治理创新中所必须引起重视的。

国内对社会治理的研究,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对治理理论的引介。

2005年9月在国家行政学院举行的“第二届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以“社会治理创新”为主题展开了广泛的研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社会治理”,实现了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的转变,掀起了我国社会治理研究的新高潮。

二、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   社会治理与我们过去所熟知的“社会管理”之间不论在主体、理念、方式等方面都有着很大的转变。

此次社会治理概念的提出,是国家是对于多年来推进社会建设经验的总结,是对当前所面临的众多社会矛盾,复杂经济社会条件的正确审视,是对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的又一次重大创新

(一)社会治理多元互动”的特征   社会治理作为一种区别于传统的管理模式,从本质上来讲表现为多中心互动治理

传统社会管理的基本特点是强调政府自上而下的约束和控制,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呈现一种简单的单项直线关系,而在社会治理框架下,社会治理主体多元的,强调国家社会的交互合作。

社会治理多元主体之间协调、互动的过程,追求管理对象的全面参与。

(二)社会治理法治特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社会治理中,法治是保障。

这就要求社会治理各类主体要遵守法律相关规定,尊重法治精神和法律权威,用法律规范、法治标准、法治程序来进行社会治理活动,最终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过程。

特别是在处理社会问题中要把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三)社会治理公开透明特征   公开透明是现代政府的重要特征。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现代化要求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主动及时公开重大事项信息并保证信息能够为公众所获得,避免封闭式管理和暗箱操作,增加社会透明度,这是多元社会治理之间实现、互动、协商和参与的重要基础。

扩大社会治理公开透明度,一是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要把公共服务经费使用、标准、流程等内容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与公众进行沟通;二是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缩小权力运作的自由裁量权空间。

三是社会治理过程的公开透明,严格按法定程序实施,便于公民的参与和监督。

(四)社会治理创新特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既要充满社会发展动力又要保持社会和谐安定,需要不断对社会治理机制方式进行不断进行创新

随着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社会治理不论在方式上还是机制上都要有过去单向直线型转为网络型。

具体从社会治理方法上讲,要由单一转向多重的社会治理方式,可以采取包括法律方式、经济方式、行政政策方式以及道德方式等。

三、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的取向   (一)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的关键是按照服务型政府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满足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以建设有限政府为切入点,发展社会组织,拓展社会治理主体,提升社会共治水平,建立和完善相关社会治理制度;以社会资本与当代社会良性互动为基础,探索建立一系列保障和促进社会事务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做出了顶层的设计,但是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在社会治理实践过程中要避免“一刀切”现象。

各地经济、文化等人文生态环境,使得社会治理理论和机制创新呈现出一般性和特殊性的特征,不同地区、群体对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有不同的治理诉求。

因此,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应在国家共性制度安排下,根据当地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坚持因地制宜原则,要重点关注当地所特有的社会问题,进行适宜的政策设计和关注。

(三)社会治理机制创新要根据各地共性和特殊性的制度安排,从内容上来讲,重点建立多元治理主体协作机制社会平衡机制、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社会预警机制、公共安全机制和文化融合机制;通过明确各主体的作用和地位、强化社会治理价值理念、建立多中心社会治理网络保障机制

作者简介:崔吉磊,男,山东人,甘肃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研究方向:公共服务。

范若冰,女,甘肃人,兰州城市学院教务处, 研究方向:城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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