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注舆论中找准坐标_找准自己的坐标

现实生活中,人们常把新闻界称作舆论界,把新闻媒介称作舆论工具。

新闻媒介舆论之间也是相生相灭、互为依托的关系。

人们常说,新闻媒介舆论中吸取力量,舆论借助新闻媒介作为公开展示力量的舞台。

有关舆论的定义很多,舆论“是社会或社会群体中对近期发生的、为人们所普遍关心的某一争议性的社会问题的共同意见”;又有解释为舆论“是在特定的时间空间里,公众对于特定的社会公众事务公开表达的基本一致的意见或态度”。

这些都要求新闻媒介在选择报道重点(选题)时必须具备公共性,即利益上对公众而言的切近性。

也正是因为那些个别的、仅涉及私人的小事难以引发广泛的社会舆论,那么具有某种普遍利益关联的公共事务则往往能够很快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从而形成舆论

舆论涉及的都是近在眼前而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也是舆论的急迫性。

公众形成舆论的目的,就在于让问题的解决、事件的进展能尽量、尽快(甚至立竿见影)顺乎公众的共同的现实意愿,合乎公众利益。

现代社会中,新闻媒介舆论之间是一种天然的、密切的关系。

新闻媒介凭借其自身的特性,不时介入到舆论产生和作用的各个环节中。

它反映、代表舆论,引发舆论,必要时主动引导舆论的方向。

2007年在深圳特区发生的“限额提现事件,虽然只是突发的偶然事件,但由于“限额提现事件的原因、过程、结果、影响、实质等构成要素中,蕴含着涉及公众利益等触及公共领域生活的因子,具备了公共性,契合了公众关心公共事务的内在心理,从而引发出大面积的强有力的社会舆论

而在这期间,深圳、广州等南方纸质媒体关注舆论、代表舆论,间歇主动引导舆论报道策划,以及整个新闻事件峰回路转、跌宕起伏的过程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2007年11月13日,《南方都市报》在封面导读版以大黑头条通栏主标题《深圳银行限额取款》、A5版以深圳取现金每天禁超3万》为主标题作了半个版的报道,拉开了银行限额提现报道的序幕。

同日,《深圳特区报》在B5版以《个人单日取现不可超过3万?》为题,对深圳多家商业银行11月实行“个人账户一日内取款不得超过3万。

公司账户一日内取款不得超过10万”的取款新规定引起储户的不满予以披露。

银行的“限额提现”引起储户们的强烈不满。

深圳特区报》、《南方都市报》报道当日,两家报社同时接到深圳人民银行媒体的传真件。

次日,两报继续追踪报道

《南方都市报》在封面导读版以大黑头条双行主打标题《加强现金管理 不违取款自由》突出报道,并在当日A4、A5版以《日取钱限3万“不违背取款自由”》的连版通栏标题,作了两个版的专题报道

深圳特区报》则在B1版以《加强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市民生活》为题,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角度,对银行限额提现”的起因作了详述。

一石激起千层浪!“限额提现”是影响市民生活,违背取款自由,还是有效加强现金管理,堵塞了非法现金交易行为?一时间储户、银行各执一词。

在事态的僵持中,媒体并没有局限于当事双方的简单陈述式报道,而是找来专业法律人士,对这一现象进行深入探讨。

有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关于“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的规定,储户享有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权利。

在没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单方面限制储户取款的额度,已经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储户的权利(《深圳特区报》2007年11月13日B6版)。

也有律师认为,银行监管部门对金融政策的调控是要考虑宏观经济形势的,此次对于每日取款限额的规定,单纯地从法律角度上来考量不尽适用,考虑到国家金融稳定和金融形势,监管部门出台金融政策也是合理的职能(《南方都市报》2007年11月14日A5版)。

法律界两种不同的声音使事件变得更加迷离,增加了事态发展的不确定性。

而此时的媒体没有在群众高昂的呼声中过于冲动,也没有在银行的辩解中退却,更没有在法律界的不同声音中迷惘,而是冷静、客观、积极地关注着事态发展。

公开表达是舆论最后形成的标志。

分散的个人意见要公开表达、参与大范围的社会讨论,最终形成一致意见也要公开表达才能作用于社会,成为具有实际意义的公众意见。

而公开表达又必须借助于一定的媒介,因此,舆论形成的自始至终,都常常离不开新闻媒介这条最公开的渠道。

新闻媒介的主要功能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大量准确、及时的信息。

但这并不意味着新闻媒介舆论形成中只是个材料供应者和意见反映者,事实上,现代新闻媒介很多情况下已上升为舆论的积极引导者。

在“限额提现”的报道中莫不如此。

随着事件影响的扩大,舆论力量的增强,参与报道媒体也不断增多。

媒体从不同角度在信息上形成互补,给读者提供了全方位的信息。

媒体形成的合力也成为事件发展的有力推手,使这一话题迅速升温,由深圳蔓延至全国。

媒体热火朝天的报道中,深圳人民银行始终坚持“加强现金管理,不违取款自由”的强硬态度。

2007年11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发表题为《只有开放兼容,国家才能富强》的演讲。

在接受香港记者采访时,温家宝总理说:“我们不赞成这种简单的做法。

”温家宝表示,深圳的人民币流通量实在太大,当中有很多不正常的因素,包括地下钱庄,如果不加以管理,会影响内地和香港的金融稳定。

他同时认为,深圳银行监管部门这种做法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可以采取更为有效的、为群众所能接受的办法,使正常的流通得到保证,不正常的流通得到禁止。

总理立场鲜明的表态如一夜春风,媒体借此东风紧追不放。

次日,广州《羊城晚报》、香港《东方早报》迅速对温总理的讲话作了报道

官方报纸《人民日报》在2007年11月20日A6版以深圳年内结束银行限额提现”》的主标题,在主打位置对银行监管部门“限额提现”进一步作了突出报道,在银行监管部门坚持“限额提现”是维护正常金融秩序的同时,第一次给出了银行年底取消“限额提现”的时间表。

当天深圳各商业银行便接到有关部门的电话,要求立即取消“限额提现”的做法。

深圳特区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深圳商报》、《晶报》纷纷刊发银行监管部门取消“限额提现”的消息。

11月22日,《深圳特区报》、《南方都市报》又对各银行落实“取消限额提现”情况作了追踪报道,至此,这一“限额提现”之争画上圆满的句号。

限额提现”的取消是民众依法维权的结果,是媒体参与决策的结果,是政府客观开明的结果,是银行及时纠偏的结果,从这个多赢的结局中我们感受到了时代发展的潮流,跟上了时代向前的脚步。

媒体来说,媒体在这个变革的时代找到了应有的位置。

现代社会里,人们每时每刻都在面对新闻媒介提供的源源不断的信息流,“新闻界也许不能经常成功地告诉人们持什么观点,但它能极其成功地告诉读者应该考虑些什么问题”。

传播学中的“议程设置”理论认为,新闻媒介报道外界信息是经过仔细筛选与过滤的,并采用种种手段把媒介认为重要的信息加以凸显,使之成为公众焦点,甚至进而引发公众舆论

应该说,在事件的初始阶段,如果没有媒体介入,银行限额提现”的实施,即便是在一片民怨声中也不会动摇,这其中媒体发挥了强大的反映舆论、代表舆论、引发舆论的作用;在事件僵持阶段,媒体不是被动、忠实地充当当事双方的“传声筒”,而是在客观传达各方声音的同时,以民生为主导,牢牢把握话语权,积极地影响决策;在事件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媒体怀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抓住时机,以特有的方式参与决策。

没有媒体的参与和推动,“限额提现”不会这么快就取消。

在关注舆论中,媒体不断调整,找准了自身的坐标

如何拯救信息时代的报纸产业,“限额提现事件报道及新闻策划对纸质媒体来说,无疑是一次成功的尝试。

(作者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系主任)   编校:郑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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