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医院体检须知

附属医院体检须知

1、请体检者自觉遵守体检秩序,并仔细阅读体检导引单,在导医的引导下,按顺序进行检查。等候检查者,应在候检区等待或休息,请勿喧哗,禁止吸烟。

2、查体前一天晚22时以后不再进饮食(禁食、禁水8—10小时),同时应忌酒,限制高脂肪、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3、个人体检者,需在周一至周六的上午7:30—8:30之间,在体检中心前台办理体检手续。(节假日请电话咨询体检时间)。

4、采血者应空腹早晨在7:30—9:30之间进行。尿常规检查的尿样应留取中段尿。

5、原则上应先做需要空腹项目的检查(采血、腹部超声、上消化道钡餐、胃幽门螺旋杆菌检测即C14呼气试验)。

6、女性月经期间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液检查需做妇科检查者应将膀胱排空后进行检查

7、测血压前应休息15分钟后进行测量,并保持心情平静。

8、眼科检查时,若戴隐形眼镜,请将其取下妥善保管好。

9、女士体检请避免穿着连体裤、靴子、连衣裙、束身衣,勿戴项链、手链及其他金属物件。

10、需做泌尿系统超声妇科超声(前列腺、膀胱、子宫、附件)检查者,应保持膀胱高度充盈(憋尿)。

11、个人需要增加检查项目时,可到服务台办理增项手续。团体检查者,需增加项目时,请该单位负责联系查体者,到办公室办理手续。

12、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送到服务台,以便建立电子档案,如体检结果异常时,体检中心及时与本人或家属或单位负责人联系。需进一步检查治疗者,应到相关科室挂号就诊。

13、个人体检领取体检结果时,请带检查发票或个人身份证,在检查后第7个工作日后的上午到专家咨询室领取,并由专家咨询。团体体检结果由单位统一领取

14.孕期或准备怀孕的女性,不得做胸片、CT、MRI、钡餐等放射性检查

*个人查体需携带医卡通,单位查体需出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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