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应急预案

SHCIQ3c—XXC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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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验检疫局网站应急预案

2013年1月10日实施。

第2页 共2页。

为妥善应对和处置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确保网站正常运行,根据《关于印发上海检验检疫局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预案适用于上海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

第一条 办公室信息处每天应安排人员定时对上海检验检疫局网站页面进行检查,遇到异常情况,须立即进行应急响应处理,并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二条 当网站服务器硬件设备遭受损坏或无法正常运行时,信息处应会同办公室立即部署并启用备用服务器,将最新备份数据应用于备用服务器,确保短时间内恢复网站运行,同时联系服务器厂商尽快修复受损服务器

第三条 当网站服务器软件系统发生故障时,信息处应尽快检查软件系统和网站数据,同时检查日志记录等资料,若排除网站遭受破坏性攻击或网站内容遭受恶意篡改可能,应立即查明网站服务停止工作原因,并采取措施恢复网站正常运行

第四条 当网站服务器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或网站内容遭受恶意篡改时,信息处应会同办公室尽快完成软件系统和数据的恢复,必要时启用备用服务器,确保短时间内恢复网站正常运行。同时检查日志记录等资料,查找系统遭破坏的原因,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提升服务器防范能力。

第五条 办公室会同信息处研究网站应急处置操作流程,通过演习和测试,保证应急预案可行有效。

第六条 本预案信息会同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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