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物业保密管理规定

步行街物业保密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的规范,严谨,确保公司保密工作落实到公司每一个员工。

2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各部门。

3保密事项。

3.1与公司有关的调查案件、检举揭发材料。

3.2公司各级须保密的办公会议记录。

3.3财务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员工工资表等。

3.4本公司质量体系有关文件资料

4秘密文件资料的管理。

4.1所有秘密文件未经制发部门批准或授权不得擅自翻印,如需复制,须按规定申请审批。

4.2收发秘密文件资料,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凡署名公司领导亲启件,由领导拆封;秘密文件收发、分送、传阅、移交、归档等环节都要登记,履行签字手续,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4.3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放入保密柜内,个人不得保存;定期清查退,如发现丢失,要及时报告并追查处理。

5通讯保密规定。

5.1各部门的电脑由专人管理,非本机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5.2电脑工作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避免重要业务资料和档案资料外泄、更改或丢失

5.3任何个人都不准在通信、通话中涉及本公司在商业竞争中的重要信息;个人不得偷看公司秘密文件和打听公司秘密性的会议内容。

6泄密的处理。

凡发生遗失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泄密案件时,应立即向行政人事部公司领导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发生窃密案件,还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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