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用餐须知

职工食堂用餐须知

职工食堂职工用餐场所,凡进入本食堂用餐职工或外单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食堂管理规定:

1. 就餐请在食堂进行,食堂提供清洁的餐具食堂餐具一律不得外带,确需外带就餐的,请自备餐具

2. 食堂开放时间如下:

早餐:7:00—7:30。

中餐:12:00—12:30。

晚餐:18:00—18:30。

就餐时间如有不就餐请提前告知食堂管理员。

电话:13932732780。

3. 就餐不得高声喧哗,碗、筷、匙不得故意发出敲击声。

4. 用餐完毕须将剩余饭菜倒入指定桶内,餐具放入回收处。如发现私自带走或故意损坏餐具者,按餐具价格赔偿。

5. 力行节约,适量打取饭菜,减少剩菜剩饭。

6. 餐厅内禁止吸烟,不可随意乱丢果皮及其他垃圾。

7. 严禁赤膊、赤背就餐,非食堂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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