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5+,2020年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

6055+ 2020年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查清政策性粮食库存实底,坚决堵塞漏洞,强化依法治理和责任落实,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管好“天下粮仓”,确保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二)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粮食清查工作部署,查清查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底数,深入排查粮食库存管理风险隐患,坚决堵塞粮食库存管理漏洞,提升粮食安全管理水平,健全粮食储备安全保障机制,为完善粮食调控、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可靠的基础。

(三)清查原则 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在大清查中严格贯彻以下原则。

——问题导向,底线思维。聚焦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守住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运作合规的底线。

——全面清查,突出重点。按照在地检查要求,对纳入清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实际储存库点,坚持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全程留痕;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政策性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加大清查力度和重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

——依规清查,创新方法。严格依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和大清查检查方法,从严从实组织好清查工作。运用先进信息技术进行库存检查,提高效率、保证质量。

——完善机制,压实责任。把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贯穿大清查全过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清查、谁负责,落实逐级分工负责制,对检查结果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销号整改、移交处理,认真落实承储企业的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责任

二、清查时点、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时点 以xxxx年x月xx日xx时统计结报时点为统一的大清查检查时点,不得提前和延后。

(二)清查范围 大清查范围包括各类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食,以及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外省委托的异地储备粮等。

(三)清查内容 ——库存粮食数量。纳入清查范围的粮食库存实物数量、品种和粮权归属情况,以及不同年份、不同性质、不同品种粮食分仓(货位)储存管理情况。承储企业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台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库存粮食质量。政策性粮食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对纳入清查范围的商品粮不开展库存粮食质量清查

——政策执行情况。对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储备粮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财政补贴拨付等情况进行同步检查,验证库存粮食的真实可靠性。

三、实施步骤 大清查分为准备、自查普查、抽查、汇总整改五个阶段压茬推进。按照有关要求,自查阶段由政府督导。

x.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我x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对各阶段清查任务、各级清查责任划分、清查人员培训调配、督导检查、案件核查、经费使用、宣传报道、清查纪律等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

x.开展培训动员。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粮食局组织各阶段检查人员培训班。我x于x月底前完成动员会议和培训工作。确保检查人员准确掌握大清查任务要求、各环节检查方法和大清查软件操作使用方法。

x.准备相关资料。x粮食局负责做好大清查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度标准等资料整理,提供管理法规文件等资料。中储粮直属库负责提供中央事权政策性粮食管理的主要文件,以及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等资料;x农发行提供xxxx年x月xx日政策性粮食贷款明细和台账等资料(分企业、品种、性质)。

x.企业准备工作。承储企业要准备好相关账簿文件等资料,做好账务处理,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要全面准确做好仓房(货位)登记、清查器具和扦样设备配备、业务资料整理、粮堆形态整理、自查人员落实、配合质量扦样等准备工作。

x.分解登统工作。根据省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的要求,做好分解登统工作。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和中储粮系统企业的商品粮统计库存,由作为统计报账单位的中储粮公司直属库通过大清查应用软件进行分解登统。承储政策性粮食的地方企业商品粮统计库存,由x粮食局负责组织分解登统。

分解登统表的库存数据要与统计报表核对,重点核对库点名称、粮食性质等关键信息,杜绝遗漏、重复等问题。在使用大清查应用软件进行分解登统和汇总审核的同时,要手工填写相关表格备份。

(二)自查阶段(x月底前) x.企业自查企业自查是落实大清查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我x纳入大清查范围的所有承储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大清查的各项要求开展自查。地方粮食企业对本企业、其他中央企业对本企业及其租赁库点自查结果进行审核,并报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各承储企业自查结果审核确认后,书面报送x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备查。对自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由承储企业建立整改台账,x粮食局督促整改。企业自查发现问题,普查前整改处理到位、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不予追究相关责任

x.政府督导。x政府按照在地原则和全覆盖要求,督导全x承储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查督导要及时纠正企业自查执行政策要求不严格、不规范、不到位等行为;着重发现粮食库存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为普查阶段突出重点打好基础;同时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x.结果录入。承储企业自查结果经审核后录入大清查应用软件,同时手工填写备查。

(三)普查阶段(x月底前) x.普查组织。由省级大清查协调机制统一组织,市级大清查协调机制具体实施,对我x纳入清查范围的承储企业库存粮食逐货位进行检查。按照市级大清查协调机制“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方式,统筹安排好检查力量。

x.普查方式。按照《x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x粮监检联〔xxxx〕xx号)要求,中储粮公司直属库本库、分库及其租赁库点,由中储粮x分公司牵头检查,地方粮食等部门参与配合;地方粮食企业、其他中央企业及其租赁库点,由地方粮食等部门牵头检查,中储粮x分公司参与配合。普查要突出对辖区内重点粮食品种、问题多发区域、最低收购价和国家临储粮委托或租仓储粮企业以及重大问题线索的检查

(四)抽查阶段(x月xx日前) 省政府有关部门协助国家有关部门派出联合抽查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自查普查情况进行抽查,我x各相关单位准备迎检材料,做好迎检准备。

(五)汇总整改阶段(x月至xx月) xx月底前,各承储企业普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对拒不执行整改要求或整改工作不认真、不到位的,要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数量清查 (一)实物检查 要从严掌握检查标准,准确如实填写实物检查工作底稿。形状规则的散装粮堆,账实差率在±x%以内的;露天囤、包围散储、千吨囤、储粮罩棚、保温钢板仓、非定量包装粮食及其他不规则散装粮堆,账实差率在±x%以内的,判定为账实相符。严格粮食实物检查密度校正修正系数取值。原则上,稻谷密度测量使用x.xmx、大豆使用xmx的木质特制大容器,以减少实物测量的误差。对于不同储存年限的粮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保管自然损耗定额。对空仓、正在出入库作业的仓房(货位),要实地查看,核查有关原始记录后确认。

严格熏蒸作业库存粮食检查普查期间,承储企业原则上不得实施熏蒸作业。确需熏蒸作业的,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熏蒸报备手续。对于已实施熏蒸的粮食货位,要首先查阅熏蒸报备手续是否齐全、熏蒸记录、粮情检查记录、储粮化学药剂购买使用记录等原始资料是否真实,必要时通过检测磷化氢气体浓度、佩戴空气呼吸器入仓查看等方式予以查验;经核查确属正在熏蒸的,不再进行实物检查,相关情况在检查底稿上备注说明;x粮食局待熏蒸散气结束后再进行更加严格的检查。对以熏蒸为名规避检查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处理。

(二)账务检查 要通过对承储企业粮食库存统计账、会计账、保管账、银行资金台账及相关原始凭证、票据资料的查阅,并与粮食实物检查结果对比,核实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认定清查时点承储企业实际储存库点粮食库存数量和相关粮食购销业务的真实性,准确如实填写账务检查工作底稿。对虚报库存、短库、虚假购销(轮换)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要认真彻查,严肃追责。

五、质量清查 (一)组织实施 按照省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要求,组织各承储企业配合由省大清查协调机制统一组织的扦样检验,协同做好相关质量清查工作。

(二)扦样检验 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检查方法实施,准确如实完整填写质量检查工作底稿。

(三)结果报送 承储企业将自行扦样玉米的检验结果、新收购入库验收合格的政策性粮食检验结果,按规定要求报送市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

六、创新方法 这次大清查在充分运用以往粮食库存检查方法的基础上,着力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充分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创新方法、提高效率,增强大清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一)优化大清查组织方式 规范企业自查方法,加强督导检查,压实承储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对大清查工作的属地管理和行政监管责任,监督指导关口前移。

(二)充分发挥xxxxx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的作用 广泛宣传监管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热线电话和政府网站开通大清查举报线索直通车,第一时间受理举报并按程序核查办理。

(三)加大政策性粮食管理异常行为的跟踪调查 高度重视自查督导发现问题线索,为普查环节确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提供依据。充分利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密切关注政策性粮食销售异常交易行为;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粮食信贷资金监管作用,密切关注资金异常行为;及时了解粮食物流运输异常行为。

(四)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 运用大数据、智能粮库等信息化技术和库存粮食数量质量现代化检测手段,提高大清查工作效率和检查结果的精准性。使用大清查应用软件进行库存统计数据分解登统、自查普查抽查结果填报,实现清查数据的自动汇总。为保证大清查数据的准确可靠,在使用应用软件填报清查数据的同时,同步采用传统手工检查表格填报数据。

(五)增强大清查结果的权威性 在大清查自查督导、普查等环节,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聘请熟悉粮食业务的退休职工、用粮大户、第三方社会监管机构作为社会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及时改进和做好大清查工作。

七、压实责任 x政府对本区域内大清查工作负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大清查工作责任状;实行普查、抽查工作的牵头负责制和组长负责制,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检查结果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一)自查责任 承储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自查的第一责任人,租赁库点的自查结果由承租企业负责。中储粮公司直属企业对其管理的本库、分库及其租赁库点的自查结果负全责,相关中储粮公司负连带责任;地方粮食企业对本企业,其他中央企业对本企业及其租赁库点自查结果负全责,上一级主管单位负连带责任

(二)普查责任 x级粮食等部门牵头的普查组,对地方粮食企业、其他中央企业的直属企业及其租赁库点的普查结果负主要责任,x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连带责任

(三)抽查责任 国务院有关部门抽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抽查组对抽查结果负责。

(四)质检责任 样品扦取与检验工作要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强化各环节工作责任,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准确可靠。承储企业对自行扦样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扦样人员对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以及样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承检机构对样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对检验样品和检验数据承担保密责任

x政府要按照粮食安全x长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大清查工作是xxxx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x粮食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库存粮食数量和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检查过程中,严格规范检查程序和手续,落实各环节检查责任,实行全程记录留痕;检查结果层层复核签字,确保检查结果客观准确,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x政府提交的大清查结果报告,实行各单位、各部门联签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制度。

八、精心组织 (一)强化协调机制 在x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凝聚各方合力,确保大清查工作进度和质量。要认真处理好地方机构改革与大清查工作的关系,确保大清查工作不受影响。中储粮x分公司参加省级大清查协调机制,直属企业鹤岗直属库作为被检查对象原则上不参加x级大清查协调机制。

(二)严明纪律规矩 有关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库存检查经验、身体健康、电脑操作熟练的人员参加大清查工作,优先选调粮食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的优秀人员。要加强大清查方法培训和廉洁纪律教育,严格监督管理。检查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大清查工作的任何活动。对有违反纪律、不担当不尽责的,要依规严肃查处问责。检查期间,检查人员不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大清查保密措施,配备必要保密设备,明确保密责任,防止发生泄密事件。要统一参加大清查部际和省级协调机制办公室组织的师资培训,认真学习大清查培训教材。x协调机制办公室要组织好各承储企业相关人员培训。

(三)加强案件核查 高度重视大清查期间的举报案件受理、核查工作,建立大清查案件处理的规则和预案;抽调精干力量,严肃查处涉粮举报案件,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要按相关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四)落实经费保障 根据大清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大清查经费拨付标准和使用范围。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落实大清查工作经费。

(五)配备检查工具 此次大清查首次应用信息化手段,使用大清查系统软件,同时大清查有关数据须按国家保密规定传送和储存。各企业要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包括涉密电脑和储存设备,实物检查工具,以及用于案件查处、资料留存等电子设备等。为确保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x粮食局及各承储企业要提前准备好大清查工作中所需仪器设备及相关经费。

(六)坚持正确导向 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清查的政策要求和方法步骤,提高大清查透明度,鼓励群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防止负面炒作,促进市场平稳,维护社会稳定。要积极妥善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严格资料归档 由专人负责,做好每个阶段清查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大清查工作结束后,要将全部资料移交x粮食局归档。整理归档的资料包括:有关文件、通知、工作方案、领导讲话、会议纪录;自查普查工作原始纪录、工作底稿、汇总表格;普查工作报告;检查期间收到的举报材料、原始记录及相关处理材料;会议、检查现场、动员培训等影像视频资料;资料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档、照片、音像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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