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社区我万科我家摄影大赛参赛规程

万科社区“我的万科我的家”摄影大赛参赛规程

一、参赛对象:上海万科社区业主或业主持有物业的同住人,年龄不限。

二、拍摄主题:我的万科?我的家。

三、拍摄题材:上海万科社区里的人物、事物或社区生活场景。

四、参赛及评选时间。

1、作品提交时间:2010年9月3日—2010年9月18日。

2、作品评选时间:2010年9月19日—2010年9月21日,由主办方邀请的评委从作品中评选出最终获奖的作品

3、获奖作品公布:2010年9月23日,具体公布方式另行通知。

五、评委:本次摄影比赛的评委由上海万科公司邀请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专家担任,是本次摄影比赛唯一指定的评选渠道与方式。

六、奖项设置。

1、参赛片区设置。

本次摄影比赛分四个片区同时进行,每个片区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片区设置如下:

片区

片区项目。

七宝片区

城市花园、城花新区、朗润园、城花新园、莲花河畔。

莘庄片区

春申万科城、花园小城、燕南园、白马花园。

宝山片区

四季一期、四季二期、琥珀郡园。

浦东片区

新里程、金色里程、金色雅筑、金色城品、蓝山小城、华尔兹、万科广场、西郊花园、金色城市。

2、奖项设置。

每个片区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10名。奖品设置如下:

一等奖:价值500元的奖品

二等奖:价值300元的奖品

三等奖:价值100元的奖品

优秀奖:价值30元的奖品

3、颁奖:

片区摄影比赛获奖者将受邀请参加所在片区家庭节闭幕式,并接受颁奖。家庭节闭幕式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七、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提交方式:本次比赛仅采用网上投稿方式,不接受其它形式投稿。

2、作品提交地址:本次摄影比赛唯一指定接收参赛作品的邮箱是:**。

3、参赛作品要求。

a、使用数码相机及数码单反相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

b、单边1000像素点以上,单张文件在5M以下,文件格式JPG,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c、本次比赛不设成套作品奖项,请以单幅作品投稿。

d、每封邮件限传一张参赛作品,每人限传两张。邮件中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所在社区具体项目名称与楼号、作品名称。

e、参赛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但不可采用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如参赛作品出现雷同,大赛主办方有权就雷同作品向作者索取创作证明,进行核查。

f、参赛作品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且未经公开发表,不得抄袭、拷贝、仿冒。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原奖项

七、其他事项。

a、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规程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规程约束。

b、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中国境内与本次比赛的相关活动中公布和免费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并同意主办方在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前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本次大赛的相关活动包括:大赛宣传活动、获奖公告、作品集、作品展等。

c、所有参赛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上传具有色情、暴力以及出现灾难、血腥等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不予上传并有权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d、参赛作品一经发送至本次摄影比赛指定邮箱,上海万科公司可将参赛作品上传至指定网站**作为作品展示。摄影作品本身不参与该网站举办的相关活动。

e、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对本次摄影比赛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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