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制度

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制度。

1、考核对象和时间。

考核对象为被聘任的各级各类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及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者。个别受聘的技术职务与现从事的工作不相符者,可结合目前从事的工作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每年进行1次,一般于当年年底进行,次年初结束。

2、考核内容和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重点为医德医风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考核内容采用平时工作记实和定量测评相结合;专业理论(操作)考试和工作能力考核相结合;自我鉴定和科室评估相结合。

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一年来在思想政治上的表现,遵纪守法的情况和履行本岗位的工作实绩,以及存在的缺点,今后努力的方向等,写出全面性的工作总结。并向科室病区)全体人员宣读。

(2)科室考核科室病区)根据测评结果和被考核者平时的工作表现,认真审核被考核者的工作总结,分别作出病区科室的评估意见。

(3)考核小组评定:在科室病区评估和职能科室考试考核的基础上,由考核小组审核作出综合评价。

(4)总结:考核最终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被考核人,考核结果填入本人的考绩档案。

3、考核工作组织和职责。

医院考核小组由院领导和办公室、人事、医务、护理等业务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单位的考核工作、监督程序、审核结果、评定考核者的等级。人事科作为考核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4、其它。

(1)本年度内累计病事假半年以上者,不予年度考核。因各种原因被院办通报处分者,或曾发生一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或因医德医风恶劣造成极坏影响者,均直接评为"差级"(不称职)。

(2)得分结果评定

90分以上优秀(称职优秀)。

70-89分 良好(称职)。

60-69分 一般(基本称职)。

59分以下差(不 称 职)。

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当年不予晋升高一级职务,在聘任期内缺几次年度考核,申报资格时间也相应推迟几年。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单位予以低聘;如连续两年不称职者,作离岗培训一年处理,单位提请相应评审组织重新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每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会议交流材料等,凭有关材料或复印件,卫技人员交医务(科教)科、护理部登记,其他技术人员人事科,便于统计特殊项得分。

(4)总得分的计算方法和细则由人事科制订。

2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