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搬中学教科研管理工作规程_中学教科研室
总则。
二条 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机构受学校行政、学校教育科研领导组直接领导业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管理和指导。
三条 教科室应遵循立足实践教育教学改革原则推动和开展校教科研工作。
以有利推进素质教育有利提高办学质量有利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宗旨。
四条 制定校科研工作规划。
五条 搞校教科研课题管理。
六条 学校教科室应力营造浓厚科研气氛全校教职工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识。
七条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和发展要及申报补报国、省、市级教科研课题。
八条 每学期(年)初各学科组要根据学科教学活动确定学科学期(年)教科研课题并详细填写《教科研课题立项登记表》。
九条 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工作由教科室责组织实施每学期末要形成阶段性研究成并向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组进行汇报。
十条 各学科组开展微型课题教科室指导下由各课题主持人具体责组织实施。
每学期进行次期汇报学期末以教研论坛形式进行验收。
四 科研队伍建设。
十二条 教科室应采取多种形式通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校科研队伍建设。
教师教育理论学习应列人学校议事日程做到每学期有计划、有容、有安排、有记录、有检。
五 科研工作计划和总结。
十五条 每学年初教科室根据校学年心工作提出校年科研工作计划。
对学年科研工作目标、任、要等作统安排并按计划将科研工作落实实处。
十六条 教科室应督促校各级各类课题组和参研教师科研工作计划学年初交教科室每学期各课题组和参研教师应及将研究进展情况和相关汇总提交教科室存档学年末将科研工作总结报学校教科室。
每。
六 教科研费保证。
十七条 按学校财制 各课题组所研究费按审批程序相关领导批准由财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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