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热原追查制度
医院热原追制 消毒供应心领取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必须每批次用品作热检测详细记录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不得将不合标准产品下发。
凡使用次性医疗用品发生热反应、感染由病房立即送检全套输液器及其药液和原瓶存留液。
3立即填写输液热反应登记表按规定登记发生、种类、临床表现、所涉次性器具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批及供货单位、供货日期等。
热原检人员判断热原原因可根据要抽检其他样品被抽检单位不得拒绝。
5使用如发生热反应或其它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和器械部监测其消毒效调原因。
6每月将输液反应人次及热原反应原因进行汇总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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