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物业经营管理协议

商场物业经营管理协议

甲方:重庆购物中心发展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务者)。

乙方:(业主/物业使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为了维护______广场广大经营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和商誉,统一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根据《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办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对协信______广场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的权利,对管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及各项经营活动等事务全权实施管理,维护协信长寿______广场的正常运行。

2、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协信______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经营行为保证金、公共能源及相关费用等权利。乙?a href=讲话垂娑ń荒上喙胤延茫追接腥ㄏ蛞曳绞杖∶坑馄谝惶?的滞纳金,逾期20天不缴纳的,甲方不再有义务提供各种管理服务,对所欠费用可采取催缴和强制措施,直至诉诸法律。

4、尊重乙方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5、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经营管理协议行为

6、在不影响整体经营布局的情况下,可利用部分空地、墙面等处从事经营活动,收益用于市场推广。

7、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8、甲方可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从事部分物业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经营范围内的依法自主经营权,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整体的业态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维护协信长寿______广场的整体形象。

2、自觉遵守协信______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各种相关费用。

3、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执证经营,依法纳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

4、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责任。

5、对经营销售的商品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销售商品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6、对店铺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协信______广场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损害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自觉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工作。

8、业主出租商铺时,应事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与甲方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在与甲方签订该协议前,一切责任仍属乙方责任。

9、承担由乙方行为引起的一切民事责任。

二、各项费用标准及交纳办法。

(一)装修保证金。

乙方如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租赁者需征得业主同意),必须按协信______广场《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规定,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给乙方

(二)物管费。

按5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电费按乙方自挂表抄数收取独立上缴;公共能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根据经营建筑面积比例据实分摊。实行月计交缴。

(四)市场推广费。

根据实际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广、促销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广费全部用于协信长寿______广场整体的营销推广。计10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

(五)空调使用费。

乙方独立安装使用的情况外,由甲方根据空调使用当月总费用结合乙方场地面积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双方约定遵守的市场管理公约。

(一)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管理约定:

第一条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长寿______广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商品明码标价,亮证亮照经营。严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

第二条 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第三条 乙方因商品质量问题与顾客发生的纠纷,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遇到纠纷时应主动妥善解决,协商不成应与对方到相关部门或甲方协调处理。

第四条 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严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协信______广场的整体信誉。

第五条 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响设备或高声叫卖、张贴、追逐、打闹、玩弄电梯等影响他人正常经营和玩弄公共财物的行为

第六条 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觉、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为

第七条 经营场地以店铺门口为界,禁止在界外陈列商品,摆放商品展示模特儿(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占道行为

第八条 严格遵守规定营业时间,按时开门营业,并遵循: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迟开门和早关门;。

2、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关门停业(超过3小时按歇业1天处理);。

3、不得擅自歇业。

第九条 乙方遵守行业规定,严格维护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诋毁其他商户。

第十条 乙方的电话、传呼、手机号及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因申报内容不实或变化后未及时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由此给他人造成一切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向甲方管理部门申报,营业期间内需佩带购物中心统一的《营业员证》,无证或佩带他人证件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事宜。

第十二条 遵守国家和甲方有关变更物业的规定,乙方转让、抵押、出租、转租、调换、与他人合用摊位,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登记备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十三条 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重庆市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购物中心范围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其他影响购物中心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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