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透视与预防重构

[内容提要] 职务犯罪年轻化的趋势与社会环境、思想观念的变化密切相关,微观层次上有个人素质方面,也有宏观层次上有制度结构方面等原因。

本文通过分析青年干部权力腐败的危害性、特征以及成因,提出一些解决措施,以期在目前我国各项监督、约束机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加强对青年干部思想、道德、纪律和法制等各个领域的教育,从思想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

[关 键 词] 职务犯罪 青年干部 成因分析 心理透视 预防重构 职务犯罪指的是有一定职务身份的人员在履行其职责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或滥用职权、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触犯刑法应受到惩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

职务犯罪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腐败,是一种长期的社会历史现象,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中国古书记载的皋陶造律和西方最早的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中,已有关于惩治贪污受贿犯罪的法律规定。

然而,在腐败与反腐败的长期对峙与抗争中,人类社会始终未能摆脱贪污、受贿犯罪的侵袭和困扰。

著名学者王亚南就曾说过:一部二十四史,实是一部贪污史。

西方发达国家虽经几百年的发展,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备的法律体系,但仍无法克服自身存在的腐败问题。

早在18世纪,古典犯罪学派就曾经从犯罪行为入手考察犯罪原因,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产生了新古典学派,其核心观点是:犯罪是行为人权衡犯罪的风险和回报、成本和收益的基础上做出选择和决定的结果。

职务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它伴着私有制的出现和国家公权力的建立而诞生。

在缺乏有效的权力制约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公职人员滥用公共权力或偏离公共职责的现象就屡有发生。

德国著名历史学家弗里德里希就一针见血的评说过,腐败是附着在权力上的咒语,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腐败存在。

我国自吴敬琏引入寻租理论(注1)后,便引发了一股对如何在转轨时期抑制 权力寻租、设租等腐败现象的研究潮。

近几年来,在我国加大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积极引进外资和先进科学技术的同时,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没落的思想也泥沙俱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某些青年干部

青年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卷入腐败活动的人数有上升趋势,虽然所涉及人员的绝对数量不大,但卷入者所造成的破坏性后果极为惊人,已引起党中央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问题报告》曾把职务犯罪年轻化作为一个重要问题提出。

如何解决职务犯罪年轻化已成为一个专门的课题。

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现象如此严重,其产生和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微观层次上个人素质方面的,也有宏观层次上制度结构方面的,亦即权力的失控,还有社会层次上综合因素方面的,等等。

一、青年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性 为什么要把预防青年干部职务犯罪提高到足够的认识高度呢?我们首先来看一组数据:2000年至2003年11月,广州地区职务犯罪立案数为1200件,其中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立案数为503件,占总数的41.9%,涉嫌青年人数为563人,占总人数的44.5%.值得一提的是,2000年广东省曾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挑选了5名年轻的厅局级干部,准备送到国外学习,重点培养。

而正当他们接受英语培训时,其中的3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后都进了监狱。

他们分别是原广东省交通厅副厅长李向雷、省公路局局长胡俊杰和普宁市市委书记丁伟彬。

李向雷系复旦大学研究生毕业,不到33岁即担任广东省公路局局长,当时也是全国最年轻的省公路局局长,被捕时仅37岁。

就全国而言,200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不满35岁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7331人,占全年立案人数的19.28%;共立案不满35岁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案件2820人,占全年立案人数的29.14%.这是一组令人痛心的数字。

这些青年干部也许并不知道霍瑞提奥。

阿尔杰哲学(注2),但是,当提倡消费和对物质财富的崇拜成为社会的主流并被有的人理解出歧义时,在无所顾忌的社会通俗文化影响下,政治信仰缺失,实用主义泛滥,一些年轻官员按捺不住,开始朝实惠下手,甚至出卖自己的操守。

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青年人思想不成熟,面对各种思潮、生活方式,如果不加强思想教育,遇到复杂的情况,就会迷失方向。

由于放松了思想教育,近年来一些党的干部尤其是青年干部价值观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表面上讲的是为人民服务,背后讲的却是实现个人价值。

而衡量个人价值的标准有两个:一是升官,二是搞钱。

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不少青年干部的生活作风腐化。

职务犯罪高学历、低龄化现象已日趋明显,由以前的59岁现象到现在的49岁现象、39岁现象、35岁现象,甚至26岁现象,屡见不鲜。

然而,此时,这些违法犯罪青年干部正事业稳定并渐入佳境,有的刚刚走上重要的领导岗位,被党组织、社会和家庭寄予厚望,他们的犯罪,对整个社会来说都是极大的损失。

那么,在我国目前各项权力监督、约束机制还不可能一下就完善的情况下,加强对青年干部思想、道德、纪律和法制等各个领域的教育,从思想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就更加显得重要。

职务犯罪年轻化的趋势与社会环境、思想观念的变化密切相关,这种变化对青年干部的影响更直接、更有冲击力。

犯罪机会的角度来讲,职务犯罪的机会主要是两方面因素的结合。

一是职务权力存在的本身。

基于国家管理的需要,公共权力拥有支配特定财务和他人命运的力量。

作为权力的行使者,既有可能不自觉地消极渎职,也有可能有意识的滥用权力

当结合另一个因素即社会没有或者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这种可能性就转为必然性。

由于受各种条件的制约,人民群众不可能直接行使参与管理国家的权力,只能通过授权少部分人代为行使,使得公共权力又存在的必然性。

惩治于既然和防患于未然是反腐败斗争的两个重要方面,因此,我们对青年干部腐败问题要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二、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近年来青年干部职务犯罪呈现出以下新特点: 首先是涉案金额数目巨大,大案要案急剧增多。

过去贪污受贿数万元可称为大案,而现在青年干部职务犯罪涉案金额在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屡屡出现,10万元以上的占了63.5%,上百万元的也屡见不鲜。

北京海淀区检察院近年查处的不满30岁的犯罪嫌疑人中,最高数额达7100万元。

其次是犯罪分子文化程度高,手段高技能、高智商。

据统计,2001年,本科以上的占27.9%,2002年为34%,2003年为36%,远远超过45岁以上职务犯罪的学历比例。

1997年至今年3月,广州地区35岁以下青年职务犯罪人数364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229人,占62.9%,研究生17人,这一比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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